

新闻动态
中国现代墓园发展很晚,这和中国的社会历史背景有关系,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主要关注的是皇权的集中,这就导致中国漫长的皇家陵园发展历史。平民墓地的形态,则充分体现我国特有的家族宗法制度,建造多带有自发性和随意性,无统一管理。...
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西方墓园除了改造墓园,还在为探寻一种新的墓园方式而不懈努力。人们在关注了文化情感之后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自然墓葬/绿色墓葬”应运而生,这种墓葬是建立在一种新的文化之下的,这种文化是基于对生态的全面认识和对生死、宗教更加理性的认知上面的,当人们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才能接受这种非传统墓园传达出来的美感和情感,短短几年自然墓葬区在西方国家迅速发展。...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复杂性。殡葬改革涉及到民风民俗、社会秩序、利益联系和文化变迁等多种因素,具有广泛、深刻的社会牵动效应。传统殡葬习俗在我国尤其是农村根深蒂固,改变它非一日之功。传统殡葬仪式活动所包含的利益关系确认功能、社会互助的载体功能、社会凝聚功能等,在今天仍有现实需要,在殡葬改革中,如何就其中正常合理的需求安排新“出路”是个复杂问题。传统殡葬礼俗中所包含的重生隆死观念、慎终追远意识、祭往励今家风,承载了丰富的心灵慰藉、精神寄托和继往开来的精神文化需求,需要在殡葬改革中予以科学回应。此外,一般地,“土葬一火葬一生态葬”是殡葬发展的阶段顺序,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大,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三种葬法并行交错的情况,虽然符合国情,但也因各种葬法之间交互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增加了殡葬改革的复杂性。...
新中国以来,党和政府把殡葬改革摆在移风易俗、节约资源、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重要位置,逐步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科学认识殡葬及殡葬改革的本质,是有效推进改革的重要前提。从我国殡葬史来看,殡葬作为人类处理自身遗体的方式方法和礼仪,具有多方面的属性。...
(一)健全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党的群众性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做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分管负责人具体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殡葬改革止步不前的县(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殡葬改革涉及面广、部门多、难度大,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整体合力。...
殡、葬、祭是殡葬活动的主要方面,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规定,必须坚决落实本意见对于殡葬活动的要求。...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镇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墓地使用权人若想继续享有使用权,以出让合同的重新签订和土地使用费用的续交为必要。...
在整个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法律体系中,与使用权人利益密切相关、最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便是不断攀升的墓价和拥有的使用权期限问题。前者是由于墓价的上涨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基于“死不起”、“葬不起”的现实而产生的,而后者则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与立法之间的矛盾而导致的。1992年《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20年的期限为墓穴管理费的收取周期,1997年《殡葬管理条例》中对使用年限不作规定,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而1998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则将20年的期限认定为墓地的使用周期。三者之间的矛盾使得该问题变得相当模糊,直到2011年清明节前夕,民政部负责人的表态使得该问题得以明确化,即20年的期限为墓地使用权的使用周期和维护费的收取周期,墓地使用权的期限则取决于土地的类型,一般为50年或者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