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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丧,即吊唁,鲁南地区也叫“吊纸”,是指亲友去死者家中悼念祭奠死者及慰问死者家属的一种重要的丧葬形式,参加吊丧的人们要携带钱财或礼物前去。因为吊丧的人们首先要在灵前烧纸祭奠死者,所以鲁南地区也叫“吊纸”或“烧纸”。这种风俗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左传·文公八年》曾记述:“穆伯如周吊丧,不至。以弊奔营,从己氏焉。如63回李瓶儿死后“第二日清辰,夏提刑就来探丧。吊问,慰其节哀”“吴银儿打听得知,坐轿子来,灵前哭泣上纸”“乔大户、吴大舅、花大舅、韩姨夫、沈姨夫各家都是三牲祭桌来烧纸”“乔大户娘子并吴大妙子、二妙子、花大妙子,坐轿子来吊丧,祭祀哭泣”。...
死者的亲属在丧礼中按照亲疏远近穿戴不同类型的孝衣孝帽谓之“披孝”,鲁南地区还称作“戴孝”,有些地方也叫“成服”。中国古代的孝服有五种类型,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种服制,统称为“五服”。我国古代儒家经典“三礼”中的((仪礼》和《礼记》两书对丧服制度均有详尽的记载和阐述。特别是《礼记》对丧服制度的记载最为详细,在全书四十九篇中,专辟十一篇论述丧服制度。由此可见,丧服制度在当时丧葬礼制中人们必须是严格遵循“五服”制度的,丧服要按照一定的等级穿戴,不能越级,不然会引起误会。《金瓶梅》中虽然没有详细叙述丧服的等级穿着,但从其中的部分描写也可以看出主仆之间、男女之间还是有所区分的。如第62回由“叫赵裁雇了许多裁缝,在西厢房先造帷幕、帐子、桌围,并人硷衣袅缠带、各房里女人衫裙,外边小厮伴当,每人都是白唐巾,一件白直掇”...
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特别是农村妇女的那种悲天呛地,顿足捶胸,念念有词,有篇有论的哭丧是鲁南地区丧葬礼俗的一大特色。哭丧仪式有很长的历史,《礼记·丧大记》:“哭尸于堂上,主人在东方,由外来者在西方,诸妇南方,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
这边死了人大都按照国家的政策去殡仪馆火化。当然也有夜里偷偷埋了的,但这毕竟是少数。早晨6点40左右,李家院子里就站满了人,众多亲戚朋友都在等县民政局的送殡车。这种送殡车现在已由个人经营,只是挂着县民政的牌子,车子就在镇上,离李家很近。约好了7点发车去殡仪馆,不一会车子从东边来了。关于车子来去的方向也是有讲究的,笔者访谈得知:要求东边进西边出。这辆车子就是普通的客运车,只是在车身侧面开个细长口,里面是放尸体的地方。车前玻璃上有朵大白花。时间差不多了,跟家人说了几句话后,殡车的司机和随行的伙计前往堂屋去抬尸体。后面依次跟着的是扛着蟠的长孙、抱着遗像的长子、拿着鞭炮和纸钱的子侄和众多或低或高哀哭的女眷。等到尸体入车身后众人才上车,其他随行人员乘的是亲戚朋友的面包车和轿车。...
当天下午妇女们(自家的媳妇和过来帮忙的乡邻,女儿儿子们在守灵)在大儿媳的指挥下“破孝”(这是由席董安排的)。“破孝”就是撕孝衣孝帽,原料是白洋布,这是上午家里人去买的,因为明天一早去殡仪馆要穿所以下午就要撕出来。为什么要用“撕”,是因为除了重孝外一般的孝服都是撕下来不用针线缝的,着重孝的儿子女儿媳妇在这几天要做的事多,不缝上孝服不易披住。到烧过“五七”纸后就要把缝上的地方撕开。...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老人咽气后,子女们有的到门口放鞭炮,有的在老人床前烧“倒头纸”。其实这时放鞭炮已属“报丧”,但老人是凌晨一点去世的,这时村里的人大都睡下了,就算有人听到也是早晨再过来烧“倒头纸”。由于是在夜里,子女们各自小家的人、老人远在山东烟台的小女儿、以及老人的兄弟姐妹,“娘家人” (其实是老人老伴的娘家人)还有其他亲戚都没有通知,待到清晨5点左右通知。这些是至亲,哪怕是深夜得知后都要立即赶到。老人的弟弟就在马路对面住,所以大儿子去通知他,进门就磕头,说道:父亲了了(了,读liao,第三声,淮北方言,去世的意思)。随后老人的弟弟带着早先准备好的裱心纸跟着大儿子去了老人家,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烧“倒头纸”(纸交给家里人,由家里人烧)。老人的一个近门弟弟(未出五服)年事已高就住在该村,老人子女考虑到他年纪太大夜里行走不便就没有通知,哪知他第二天过来还怪罪。...
通过考古资料可以看出,“入华粟特人在墓葬形制上,基本保持了与当地墓葬一致的风格,应是进入汉地后受所在地域丧葬文化的影响”。固原北朝隋唐时期的粟特史姓人墓葬均由封土、墓道、天井、过洞、雨道和墓室等几部分组成,且多绘有壁画。...
棺停是直接盛硷尸体的葬具。许慎云“棺,关也,所以掩尸”,停是一种大于棺并围绕于棺的葬具。《说文》:“葬有木停也。”段玉裁注日:“木停者,以木为之,周于棺,如城之有郭也。棺停是汉地华夏民族主要使用的葬具,历史非常悠久,可以一直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 史载:“每有人死,即往取尸,置此院内,令狗食之,肉尽收骸骨,埋殡无棺停。此文明确指出,粟特人不使用棺停,粟特本土多采用火葬,或者以尸饲狗以后,收余骨而葬,不用棺停。而居中国的粟特人,接受了中国习俗,采用土葬,有棺停。这是入华粟特人葬俗中的巨大变化。葬俗中细微的变化,反映的都是丧葬礼制和观念的巨大改变,是粟特人基于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接受的结果。...
粟特袄教徒的丧葬习俗是用纳骨瓮作葬具,袄教徒死后,陈尸野外,让狗或鸟啄食皮肉,剩下骨骼放在纳骨器内下葬。王室用金瓮:“‘正月六日、七月十五日,以王父母烧余之骨,金瓮盛之,置于床上,巡绕而行,散以花香杂果,王率臣下设祭焉。’民间则用陶质骨瓮,花拉子模(即九姓胡的“火寻”)地区常有发现。袄教有专门以处理尸体为业的人。印度的袄教徒帕西人有“寂没之塔”,是用于天葬的场所,但这个词在早期袄教徒那里,仅指一块平整的坡地或戈壁沙漠。一般而言,尸体要尽快抬到那里,然后任凭飞禽走兽将尸肉吃光,骨骼另行埋葬,免得污染水、火或者其他阿胡拉·马兹达的创造...
罗伯特·赫尔兹在《死亡与右手》中指出,“对于死亡而引发的观念和实践,通常与逝者的尸体、灵魂以及生者有关,死亡的仪式是将逝者从人类社会排除出去,实现他从可见的生者世界向不可见的死者世界的过渡。青海海西蒙古族丧葬仪式中表现出来的观念和具体实践,也与这一主题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