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殡葬建筑并非在人类诞生之时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产物。殡葬一词原指土葬。“殡”可作停棺解释,如《礼记》:“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两阶之上”;也可作葬解释,如《荀子》:“三月之殡”。“葬”一般作藏解释,如《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而现代意义的殡葬是指对逝者的哀悼仪式和处理逝者遗体的方法,包括发仆告、开追悼会、遗体告别、致悼词、送花圈挽联、出殡送葬、安葬、火化、安放骨灰等一系列丧葬活动。广义上讲,容纳举行这类活动的建筑便是殡葬建筑。...
1、公共性 我国传统殡葬空间并不存在公墓之说,人死之后,亲人会自发将其埋葬在自家田地中,不存在共享某一片坟墓用地,因此也就不具备公共性。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紧缺,传统粗犷浪费的殡葬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殡葬需求。在政府的倡导下,火葬形式兴起,城市中开始兴建火葬场与殡仪馆,公墓的概念开始引入,殡葬空间的公共性由此产生。祭奠活动原本就是一项群体活动。即使是在西方追求个体独立的文化背景下,葬礼也会使亲朋好友齐聚一堂。中国更是如此受传统封建制度影响,文化交流闭塞,社交活动康。某种程度上,殡葬活动是我国古代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交活动。如今,当代的殡葬空间仍然保有“聚会”的属性。随着公墓的出现,殡葬空间由传统家族式转向集合式,殡葬事宜用地不单单供家族个体使用,而成为供所有人共享的一片区域。单独祭奠改为集中祭扫(清明节),公共性凸显。...
丧葬礼仪流程是丧葬礼俗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所以第三章花较大篇幅对周代丧葬礼仪流程进行论述,基本上将其中比较重要的仪式做了解析,虽然其在丧葬礼俗中占据着核心位置,但要想真正探究周代的丧葬礼俗,仅仅知其流程仪礼是完全不够的。周代丧葬礼俗不仅拥有系统、繁琐的丧葬礼仪流程,就其墓葬制度来说也是别具一格,非常突出,也是周代丧葬礼俗文化中的重要一环。...
在服丧期间,对孝子们的饮食、住处有所限制,这些限制既表现周代先民对礼制的遵守,同时也通过这一些细节来表达对死者悼念与思念之情。《礼记·间传》对服丧期间的限制运用了大量的笔墨。...
虞祭。《仪礼·既夕礼》中贾公彦作疏说埋葬死者时,便是将死者形体埋葬,继而将死者魂魄迎回,所以要设立虞祭,而举行虞祭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灵魂,并且虞祭要分三次,分别是初虞、再虞和三虞。举行虞祭的时候要朝夕哭,但是可以不用设奠。在为死者下葬当天就要举行初虞,初虞之后要选取第一个柔日举行再虞,与再虞相反,三虞要选取刚日举行。...
1、公共区景观或纪念空间与艺术墓葬空间复合 该墓园定位为对城市开放的人文纪念生态陵园,并且承担一部分城市公共公园绿地功能,因此,为响应墓园人文纪念公园化的目标,利用名人苑艺术墓葬空间具有的教育、观赏、景观、休闲等功能,与公共景观区空间即中央环谷绿廊空间复合,形成功能互动空间互补的整体公共景观。名人区融入公共区中,成为公共区的重要景点之一,共用交通空间,共享绿化景观,名人区的纪念空间也成为公共区的特殊观赏停留空间,名人区的墓穴密度也因为与公共区融合而得以降低,公共区为名人区提供风景优美绿植丰富的外部环境空间,提升艺术墓葬空间品质。借助名人苑的城市记忆展陈和名人事迹的传播,有利于引发群众对生命和历史的思考,成为城市公共生活的一个特殊活动场所。...
东侧名人苑艺术墓葬空间祭拜流线参照“树叶经脉”形态,中间主要道路呈多段台阶平台状,作为纪念中轴线,在不同平台高度向两侧连接线形支路,到达各自祭拜穴位,祭扫完成之后可沿支路到达墓区环路离开,也可沿原路返回到中轴线继续登高。西侧名人苑艺术墓葬空间祭拜流线以枝“形伸展,有机生长,串联沿线的名人艺术墓葬,流线选择多样,空间体验丰富,墓穴排布自由,一穴即一景,作为景观节点与公共景观园林化游园式路线结合,祭扫流线蜿蜒曲折,曲径通幽,移步易景,具有从公共展示性到安适静谧性的丰富层次,增强空间序列感。...
墓园墓区分为城市记忆·名人苑、隐逸融合景观墓区、平价墓区、生态微型墓4个板块,在东西两侧园区均衡排布,两边各包含一定容量的名人区、隐逸区、平价区和生态区。名人苑以艺术墓葬墓型为主,部分为集体壁葬纪念墙;隐逸区以融合景观的墓碑葬为主,部分为壁葬骨灰廊以及生态葬;平价区以密排壁葬为主;生态微型墓区以生态葬为主。名人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骨灰穴位存量约为15000个,隐逸区面积约92000平方米,骨灰穴位存量约为40000个,平价区面积约23000平方米,骨灰格位容量约为15000个,生态区面积约18000平方米,生态微型墓容量约为43400个,墓园总穴位数约为113400个。...
农村墓地供给问题不单纯是农村殡葬用地问题,还涉及到村民对农村墓地的认识和使用,更有相关利益主体围绕着农村墓地供给而产生的利益博弈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利益冲突、暴力斗殴,更有甚者可能危及殡葬改革进程。因此巫需对农村墓地供给的系统要素进行整体统筹规划,确保要素间的相互配合、协调统一,促进农村殡葬改革事业科学发展。使用WSR方法建设农村墓地具有以下优势。...
“生有所立”“逝有所安”,殡葬改革,关乎逝者尊严和公共利益。尤其是农村土葬问题,历史久远,牵涉利益层面非常多,不仅关乎耕地占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丧葬习俗变革,而且更具有地方色彩,是一个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系统性民生工程。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必须用系统思维进行研究。从1965年7月《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内务部(14号)]颁布开始,政府多次对殡葬管理法规进行了修订。如《殡葬管理条例》(2012版)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比较之前允许民政部门强制平坟这一相对激烈的方式,明显增加了对“入土为安殡葬观念和习俗”的尊重。而2018版则更加强调了殡葬的公益属性,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项口的规定更加细化,并在价格方面实施政府定价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需求,更好地维护了逝者的尊严与公众权益。这说明,政府对于殡葬习俗的认知正在不断深入,并逐步以系统性的思维逐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