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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有所立”“逝有所安”,殡葬改革,关乎逝者尊严和公共利益。尤其是农村土葬问题,历史久远,牵涉利益层面非常多,不仅关乎耕地占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丧葬习俗变革,而且更具有地方色彩,是一个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系统性民生工程。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必须用系统思维进行研究。从1965年7月《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内务部(14号)]颁布开始,政府多次对殡葬管理法规进行了修订。如《殡葬管理条例》(2012版)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比较之前允许民政部门强制平坟这一相对激烈的方式,明显增加了对“入土为安殡葬观念和习俗”的尊重。而2018版则更加强调了殡葬的公益属性,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项口的规定更加细化,并在价格方面实施政府定价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需求,更好地维护了逝者的尊严与公众权益。这说明,政府对于殡葬习俗的认知正在不断深入,并逐步以系统性的思维逐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一)WSR方法论概述
WSR是“物理一事理一人理”的简称。WSR首先是一种方法论,也是一种解决复杂问题的工具。1994年,顾基发教授和朱志昌博士共同提出了WSR系统方法。与学界流行的其他方法不同,WSR方法具有中国传统的哲学思辨,其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强烈的东方特色,迅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但是作为一个年轻的系统方法论,WSR尚处于成长阶段,其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应用的范围和深度也须进一步开拓。不过,既然是方法论,就应该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的研讨和应用,这也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辨证统一精神。
具体来说,W(物理)是指涉及某项口或者问题处理过程时人们面对的客观存在,即“是什么”;S(事理)是指某项口或者问题处理过程中人们面对的客观存在及其规律时介入的机理,即“怎样做”;R(人理)是指某项口或者问题处理过程中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过程,通过研究和理顺这种关系,能够促进人们按照可接受的事理去解决问题和实现口标,即“应当怎么做”。实践中,W(物理)强调的是管理客体,即物质一技术层面,S(事理)强调的是管理主体的心理一认知层面,R(人理)强调的是管理过程中的社会一政治层面。物理、事理和人理三者共同构建了一个研究社会问题的框架,而社会活动也都是由物质世界、组织系统和人三者动态交互而构成。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必须同时兼顾物理、事理和人理三要素,做到“懂物理、明事理、通人理”,实现系统效益最大化。
(二)农村墓地供给的系统要素
根据WSR方法论,笔者把影响农村墓地供给的要素归结为三大类六个方面。三大类即“物理”“事理”“人理”。六个方面具体包括土地、自然吸引力、墓地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利益相关主体等。其中,“物理”主要包括一定区域(通常是县、乡或者村)范围内农村土地的地貌类型、区位、森林植被、水体等因素。“事理”是参与物理过程的机理,是有效处理事务的方法,是管理者介入和执行管理事物的方式和规律,包括如何感知、看待、认识、思考、描述和组织管理对象和管理过程。具体包括农村墓地供给的指导方针、殡葬管理政策、殡葬组织机构等方面。人理是事务处理过程中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过程。通过研究和理顺以上这些关系及变化过程,能够帮助人们按照一定的事理去解决问题、实现预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