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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礼仪是人们集体性外在形式的操作文化,必然会随着时空有所发展与变迁,同时存在着因袭和转换两种文化表现形态。...
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是文化功能主义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他对各种文化现象的研究中都体现着“功能主义”的墓本思想,即:每一种文化(活动、仪式)都有相应的社会功能。他认为,人类对待死者的态度、情绪都是非常复杂和矛盾的,既有对死者的爱慕、爱恋,又有对尸体的反感、恐惧。而人类的丧葬仪式就具有最基本的文化功能—心理抚慰功能,不仅安抚垂死者,也安抚生者。他还分析了丧葬仪式的社会整合功能,丧礼加强了个体和群体的联结(王夫子,2007: 158)。涂尔干(2011: 410-420)则把仪式的功能归结到凝聚社会团结和强化集体力量这一墓本主题上,并把它看作人类仪式功能的普同现象。...
轮回是佛教、印度教等宗教的术语,又称生死轮回,意思是众生在死后,其灵魂还会重新投胎为人,就如车轮般转动不停,循环不己;而祈福则主要是祈求神明降福或向神灵祷告求福。这两种思想在敦煌丧礼中都表现为一种灵魂不灭的观念,并在很多的仪式活动中得以体现。...
一般而言,凡是人类社会中传承下来的文化现象,都有其民俗特点,在各类文化事项进行中,固定的民俗活动强化了文化的表现形式,也续存了文化的多样化特点。研究民俗文化的最大意义,就是因为民俗可直接地反映出一个民族的历史背景、地理风貌、社会形态和文化发展特点。...
敦煌地区在丧葬期间,所有花销一般都由幼子承担,所收礼金也由幼子继承,其他子女在丧事期间主要是参与者的身份。这一点也可从丧葬期间,死者家中只有幼子夫妇担任“东家”,而逝者其他子女则只在上房两侧跪垫处守灵的细节处可以看出。虽然敦煌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在有老者的家庭,其所在家庭的核心成员也一般只由老年夫妇、小儿子、小儿媳及孙辈构成。但考虑到幼子压力的重大,在老者去世前,尤其是丧前预备阶段,家中老者一般还会主动要求自己的女儿参与到裁剪与置办寿衣的工作中来。...
商业化的发展,推动了商业团体和相关组织的发展,特别是为了保护同乡商贾的利益,明代还出现了商业会馆,以及配套的一系列具有慈善性质的设施。其中的义庄便是一种供给同乡临时安膺,以待异日迁葬还乡的设施。...
土地买卖历史悠久,特别是宋代以来,朝廷不抑兼并,土地交易频繁。明初,由于长年兵灾,国家初定,采取大规模移民垦殖,计民授田的政策,土地交易数额尚少。明中叶以后,商业化不断推进,加之赋役日趋繁重,许多农民或因天灾人祸,出卖土地,或是抛弃本业,改行他业,何良俊估计去农者大概有十分之六,或有夸大,但相去亦不远。此外,士大夫竞相逐业,营产谋私,善于经理者,积累财富至十余万,自以为可供子孙数百年之业,“然不到五六年间,而田宅皆己易主,子孙贫J}至不能自存”。故时有“贫富无定势,田产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的说法,所谓“千年田,八百主”,其言不虚。...
在官府的强制权力下,士民迁葬能否获得相应的补偿?这里可以从朝廷主导的其他大工程来看。在疏浚河道以及构筑堤岸时,官府要求当地百姓迁走田庐家墓,一般会给予钱财,以清代河工修浚作为参考,如康熙五十六年(1717)绍兴修筑西江备塘,“迁坟二穴并给迁费”,道光七年(1827),治理江都县河工,“共须挖废估压地亩有一万二三千亩,其沿河两岸必须移拆之庐舍有一百八十余间,迁徙之坟墓有九百八十余家……其酌给田价及迁移庐墓等费约需银二万余两”。...
在《周易·系辞下》中写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葬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荐;c)这其中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到在上古时代时的丧葬是没有殡葬的口期和棺荐的,这是后来的圣人的使用才使棺木盛行。刘向在《说苑·反质》中说:“昔尧之葬者,空木为犊,葛蕊为缄”这里讲的就是棺木的雏形,就是掏空树心来盛尸体,而《周易·系辞下》中的圣人拒推测是尧。...
《金瓶梅》第六回中描写何九在看武大入殆时的情景,当何九揭开盖着脸的白布看到武大郎的外貌描写是脸色黑红,眼珠突出,嘴唇黑紫而且还有牙印,指甲也变了颜色等等这些异象的时候,知道这其中有蹊跷的何九在火化武大郎的尸体后留下了证据,为口后武松杀嫂为兄报仇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