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根据我国殡葬类业务的分类,我国的殡葬服务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1)遗体处理:遗体处理就是指在人死亡后我国规定必须进行火葬(少数民族如有特殊民俗的除外),火化场由国家经营,不允许开放给民间资本经营。...
一是购墓者相关权利消灭。建墓主体事前告知购墓者续期事宜,购墓者当即明确表示不再续期或购墓者在两年犹豫期后仍未明确续期态度的行为暗示不再续期等情形,则购墓者特定公墓所附土地租赁权消灭。...
一是购墓者应当积极与建墓主体重新协商签订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建墓主体具有事前告知的义务,是经营性公墓续期制度顺利展开的前提。 一是建墓主体构建信息库。每个建墓主体都应当设立信息完备的数据库,采集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为建墓主体提前告知做好准备工作。建墓主体不仅应当采集逝者直系亲属的个人信息,还可以收集其他个别亲属的基本信息,以确保公墓使用期满后可以顺利告知购墓者。...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祭拜逝者、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宣传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良机。民政部将于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国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各地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引导人民群众过一个文明而有意义的清明节。...
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假日以来,各地积极主动应对群众集中祭扫压力,连续多年实现了平安清明的目标。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一定要牢记“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安全保障抓早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清明节前夕,民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围绕四个方面,以扎实举措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
198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文件指示,发布了《四川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对省内分地区分步骤积极地推行火葬,在乡村要利用荒山瘩地建立公墓,教育群众将骨灰平地深埋,不要留坟头;禁止坟地占用耕地、个人承包地以及宅基地等。这是四川省内第一部殡葬法律文件,其中对乡村的殡葬管理确立了方向。...
我国在古代的殡葬方式,一直以土葬和厚葬形式为主,并延续了几千年。自1950年,生产进步,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我国人口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的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增长人口的丧葬问题。在1956年4月,由毛泽东、朱德等同志提出推行火葬,遗体火化后只保留其骨灰,不留死者遗体,简化殡葬方式,不建坟墓,推行公墓建设,由此拉开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帷幕。...
汪俊英(2014)以农村殡葬改革为基点,反思我国的殡葬法制建设。主张火葬与节约耕地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城乡殡葬问题不能简单的“一刀切”管理,殡葬立法应尊重殡葬习俗,强调农村殡葬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罗晓旭(2015)呀旨出我国农村殡葬用地中存在殡葬法律位阶低、管理制度松散、殡葬用地管理主体职权不明且殡葬用地管理执行制度缺失等问题。主张把殡葬用地纳入物权属性,论述农村殡葬用地的取得、限制、流转以及使用期限等规定,重新定位殡葬用地管理部门的职权,来解决农村殡葬用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