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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鬼神迷信观念的兴起,人们认为灵魂不会消失,会在另一个世界继续存活,因此“厚葬之风”便慢慢盛行,加上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这一现象便愈来愈明显。“厚葬之风”起始于秦汉时期,秦始皇十三岁时就开凿骊山,为自己修建陵墓,秦始皇兵马俑坑是七千余平米土木混合结构的地下建筑,人马陶俑均以一比一的比例制造,规模宏大、奢侈至极;到了汉代出现的“金缕玉衣”、“黄肠题凑”,是当时独有的厚葬行为。...
风水是中国长期存在的一种传统文化现象,是一种特有的文化景观,是关于人、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关系的一门学问,强调三者之间的和谐统一。风水的内容包含很多方面,如住宅、宫殿、寺观、城市、陵墓等,是人们适应生存环境的一种集体或个体的文化反应模式。中国的风水理论主要是相宅术,宅有阴阳之分,阳宅为住宅、村落等建筑,阴宅即墓园坟地。对生前死后风水环境的要求,体现了人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与哲学思想,首先是风水绿化思想,主要体现在基地本身是否具有良好的绿化环境,以及倡导种植与保护林木,防止树木遭到毁坏,以求凝聚生气;其次是生态伦理思想,包括“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尊重生命的伦理思想以及“以物比德”的美学思想。...
在风水理论中,一直强调山水的重要性,有山有水,山环水抱才能“藏风聚气”。我国幅员辽阔,很多地方是平原地貌,没有山峦,缺少河流,地势平坦,似乎与传统风水中强调的依山傍水的理想风水格局相距甚远。如何在平地上营造良好的风水格局,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实际的风水应用中,只要根据风水理论略加变通,对现有的自然条件进行改造,依然可以营造出传统风水宝地的格局。...
(一)合理利用自然条件 受到风水观念的影响,人们通常对现有基地地形非常重视。在进行墓园景观设计时,一首先要查看场地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植被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周边场地的自然环境特征,寻找出符合风水格局的地理要素。在充分利用自然生态赋予的设计条件后,再根据实际的风水需求,在细部上进行人工雕琢,形成理想的风水格局。...
在景观上进行科学规划,弥补地块风水上的不足,自古以来理论与实践都有记录。《地理大全》卷二十九“裁成之妙”说:“挖庞去滞,障水蔽风,截长补短,添砂续脉,此随时化裁,尽人合天之道也。善作业能尽其所当然,不害其所自然。斯为得之。”无论人类居住的环境,或是人们死后长眠的地方,很多场所从风水的角度来看总有不尽人如意的地方。对风水格局不佳的场所,人们可以采取回避或是改造的方法。...
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定论,但经过研读法条和学者的深入探究,可以总结出经营性墓地使用权存在以下具体特征:...
“墓地使用权”这一概念是为了对墓地的相关权利制度进行研究而由我国学者提出的暂代名称,产生源于需求,纵观我国的国情和立法可知,墓地使用权的产生可归结于以下两点:第一,我国土地实行国家公有制,导致墓地使用权人对墓地只能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如此一来就会产生诸多的法律问题,而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墓地使用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墓地使用权纠纷问题,弥补法律对此项权利的空缺,墓地使用权这一概念得以催生。第二,则源于墓地的功能,墓地的建立既可以对死者遗体、遗骨及骨灰进行保护又可以寄托生者的哀思,无论是出于对墓地的保护还是对墓地使用权的保护,其所围绕的对象始终都包括坟墓中的遗体、遗骸或骨灰,所以从逻辑关系的角度上来看,墓地使用权的产生还出于人们对逝者遗体、遗骨或者骨灰等遗物的保护迫切性。墓地使用权的产生可以在权利人的已逝亲属遭受侵害时为逝者的亲友提供相关的理论支撑,为墓地使用权的保障提供更加有力的依据。综上,根据前文的分析,墓地使用权的产生原因可以归结为完善墓地使用权相关民法理论的需求以及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争端和维护相关权利人的需要。...
出生是生命的开端,而死亡则是人类最后的归宿,无论人生的过程如何,生前的地位如何,任何人都逃不脱命运的最终归宿,由此可见墓葬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地位,而提到葬又与墓地难以分开。墓地,又被称之为阴宅,顾名思义为死者的安息之所,而活人所生活的居所则被称之为阳宅,一阴一阳对应的不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生与死这一自然更迭规律。阴宅与阳宅不同的是,阳宅可以随活人而变动,但逝者讲究入土为安,为表达对逝者的尊重阴宅自然不能随意变更处所,因此,墓地的稳定性成为了逝者死后获得安眠的重要愿望。...
所谓法律规制,意指市场规制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对特定的市场主体在进行市场活动过程中的资格和行为进行限制、鼓励和保护的行为。...
公墓,系公共墓地的简称,属于墓地之一种,包括骨灰公墓和遗体公墓,是经政府规划的,主要用于安葬城乡居民逝后骨灰或遗体等物的一种公共设施。按照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国公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公墓,服务于农村村民,另一类是经营性公墓,服务于城镇居民。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设立,在农村地区设立公益性公墓的目的有二:一是照顾农村居民的经济条件,二是希望逐渐改变农村居民的传统落后的殡葬观念,推行火葬。公益性公墓服务的对象仅限于本村的村民,且不得对外进行销售,不面向整个市场。对公益性公墓的研究,笔者认为比经营性公墓具有更为广阔的空间,巫待学者们开拓。但介于经营性公墓市场的发展目前已经相对成熟,暴露出来的问题较多,经营性公墓的墓价时常成为社会的关注焦点,研究起来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这也是本文选择经营性公墓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