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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世”相比,日本死去的鬼魂也同样存在着两个另外的世界,一个是妖魔鬼怪横行“异界”,一个则是祖灵前往的“他界”。桥本隆则通过问卷调查指出“即便是在现代日本,认为死后存在着另一个世界”的人群占据大多数。那么,他界究竟位于何处,根据地域差别标准,日本的他界主要分为山上他界、海上他界、地下他界等,其中山中他界与海中他界只是地理特征的区别,都是现实中具体可循的实体,地下他界则是死者丧葬中感受的投射。虽然他界的认知概念可以根据不同丧葬仪式进行区分,但“山上他界”这一观点始终占据主要地位。...
我国古代在法律思想上,主要是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激荡。夏商时期奉行神权思想,周朝以“有别”为核心确立了系统的礼制规范,秦、汉之法律为法家所拟定,反对差别化的法律适用。自汉武帝“罢黝百家、独尊儒术”后,法家渐而失势,儒家思想通过注释汉律而将礼渗入法律,同时亦应用于司法,即经义决狱。自曹魏始,在法律制定上,儒家将其之精华一礼一糯杂在法律条文中,中国法律之儒家化经魏、晋、南北朝己大体完成,隋、唐集其大成。 ...
在清代,对墓地的征收不易发生。清代以家国治天下,以孝道为国之根本、基本国策,“养生丧死无憾”、“不忍人之政”的理念深入统治者内心,以官府名义征收墓地,无疑是对孝道的违反,地方官府不敢私下为之,通常报朝廷由帝王议决。但征收亦非不能发生,在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下,墓地可以被征收。兴建水利工程系征收墓地的重大公共利益事由。...
墓邻关系是引发坟墓纠纷的重要原因,尽管墓主在取得坟葬权时,己竭力消弹一部分纠纷隐患,但由于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仍有许多矛盾留待于墓邻关系中予以排除。限于此,国家法律做出了部分规定,民间习俗亦形成了相关的地方习惯。...
老衣又称“寿衣”,死者入硷所穿之衣。裁老衣,又称“缝老衣”、“缝寿衣”、“扯老衣”。今川东北汉族仍有生前备老衣之习俗。民国二十年《宣汉县志碎[俗》:“平时预制者曰‘寿衣’或‘老衣’。”因老衣是穿上人体最后的衣服,故力求完美。亲友、子女都希望老人穿得体面、周正,以免被阴间那些“以衣冠取人”的小鬼及牛头马面欺负。故很多贫穷人宁可省吃俭用,也要花几年甚至半生的积蓄为自己或长辈置办老衣。...
有生就有死。面对死亡,川东北先民们曾经有过迷茫与恐惧,因为在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科学文化知识极度贫乏的时代,他们只能根据本能或有限的知识去认识和对待死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飞速发展,人类对生老病死,对人生的重要环节一一丧葬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并逐渐形成一套全面系统、内容丰富的丧葬礼仪。...
到目前为止,对中华民族的丧葬文化进行整体研究的著作有徐吉军《中国丧葬史》、徐吉军、贺云翱《中国丧葬礼俗》、陈淑君、陈华文《民间丧葬习俗》、周苏平《中国古代丧葬习俗》、万建中《中国历代葬礼》、李玉洁《先秦丧葬制度研究》、王计生《视死如归一一殡葬伦理与中国文化》等。这类著作着眼于整个中华民族、着眼于整个人类历史,对丧葬的起源与发展、葬法、葬式、葬器、仪式及丧葬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交流等进行研究。上述著作对中华民族丧葬习俗传承,对中华数千年丧葬仪式文化的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无疑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材料和观点。不足的是,这些著作缺乏对个别民族、地区及个案研究的深度,其研究角度也较为单一,尤其未能将丧葬音乐与丧葬文化相结合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综合研究。...
“厚葬”在我国有着渊源的历史。早在殷商时期,人们丧俗中就出现了坟丘。之后葬丧便发展成有明显的贫富和等级之分的制度。在殷商时期,社会文化心理上己十分崇尚厚葬,不仅陪葬物品越来越丰富。秦王朝的皇陵也表现出排山倒海、气吞山河的气势。...
目前在很多农村小镇,人们都走出各自的生活圈,渐渐地邻里之间、亲戚之间的联系慢慢地少了。人际关系表现得并不和谐,忽视他人的情感需要,尊老养老敬老的思想观念和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现在大家心中逐渐淡化。因此,丧葬礼仪体现的孝道观念就显得十分必要。...
葬礼的前一天,至亲(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孙子、孙女)围在即将离世的人身边,陪他走完最后一程。在送终的过程中儿女们要帮老人穿好寿衣寿裤戴好寿帽,儿女于死者口里放少许碎银作为去阴间的盘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