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一旦死者或其标志物埋葬在墓地中,就涉及到活人(与死者相关的人或关系密切的人)进行的墓祭活动。墓祭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活动。因为事实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天国或阴曹地府。这纯粹是一种“虚拟”。这种“虚拟”在传说、神话等故事中已达到了“神乎其神”甚至是体系化、理论化的程度。随着科学的发展,不少人对此产生了怀疑。不相信迷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即使在这些人群中,仍然在“入乡随俗”地进行“墓祭”。包括在清明时节为死去的亲人扫墓。从中,我们发现了公墓的又一个衍生功能:了却思故之心、思亲之情,即缅怀功能。我国著名思想家于光远同志认为公墓是“活人与死人对话的地方”,是对公墓的缅怀功能的定位。...
公墓产业的产生、发展、提升,植根于墓地的功能。从殡葬主体的行为来分析,它是与殡、葬、祭的三大主要行为中的葬、祭行为密切相关的。尽管祭祀活动并不都在墓地中进行。但由于公墓的基本功能,使墓地中的祭祀活动具有特殊的意义。世界各地炎黄子孙进行的大型祭黄陵活动,之所以在黄陵墓地进行,其根本原因是因为黄陵是黄帝的“葬身之地”。因此,墓地的基本功能是埋葬死者或其标志物的地方。随地掩埋是荒家显著特征。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贫穷状况不能根绝,荒家现象也就难以根绝。因此,公墓的发展水平,从一般的意义上说,是与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墓主的经济状况直接相关的。从中可见,发展社会生产力和迅速让人民富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墓的产业水平。...
与坟为邻,对中国城市来说可能是一种无奈和尴尬,但对西方国家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原因一是西方人口少,二是宗教和社会习俗各不一样。过去,中国迷信的老百姓认为人死是到阴曹地府中受罪,牛头马面,小鬼无常,十八层地狱,死后没什么好事在守着你。所以活着的人无事肯定不会去坟莹地转转,坟地给人的感觉是阴森、恐惧和荒凉,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曾在悼亡妻的词中写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而西方人,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徒,他们认为人死了是上了天堂,那里有慈爱的亡帝,还有长着翅膀的无使,天堂一片灿烂阳光,活着的人到公墓的感觉也就少有惊惊。《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词条介绍。公墓(cemetery)始用于早期基督教徒,他们的墓地一般都在城墙外,不与教堂相连。埋葬在教堂院内的办法,在公元最初几世纪,尚不流行。...
现有关于殡葬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见诸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各地制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中。...
政府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机关,应该是只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不涉及私人事务;只绷示公法意志,不执行私人意志,不体现为个别权利,不允许公权与私利之间发生联系。但是,由于绝大多数的殡葬行政管理机构多年来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殡葬服务的“运动场”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或因职责繁杂顾此失彼,或因自我偏袒失去公信.,或因能力有限道德规范,致使殡葬服务市场处于一种失灵的状态。...
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全国每年死亡的人数接近800多万,如每办一桩丧事平均消费1000元,一年全国的殡葬消费将达到80多亿元人民币,这是相当可观的数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丧葬消费水平也会相应提高,真可谓是商机巨大。...
我国的殡葬伦理观在发展演绎的过程中,一直受两大文化支柱的支撑:一是灵魂不灭的宗教观;二是慎终追远的孝道观。灵魂不变的宗教观产生于原始社会,一直流传下来。由于人们认为人死后其灵魂不灭,因而要慎重恭敬地对体他的遗体,妥善安置让死者满意,以便给生者以护佑。同时由于道教、佛教、巫术迷信的流传揉合,使得殡葬观念变得复杂且系统,殡葬仪式繁琐而神秘,代代相传影响深远。慎终追远作为殡葬观念的核心具有丰富的伦理内涵,包括多个方面:...
殡仪服务市场化需要一系列的条件作支撑,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推进外,政府的有效监管也是殡仪服务供给法制化的关键。...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殡仪服务都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权限划分,政府对殡仪服务依法进行管理,而且各项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这就有效地避免了管理部门管理的随意性,大大减少了管理部门凭借自己主观判断对殡仪服务企业的无效干预,为此,必须制定和实施殡葬法律规范及类似于法律规范的各种社会规范来进行殡仪事务管理。法律手段的运用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建立健全各种法律、法规和类似于法律性质的强制性社会规范,以规范、引导和约束社会主体的行为,二是开展法律工作,实施强制性社会规范,实现法律规范的调控作用。...
1、环保埋葬法 在瑞典最近兴起一种环保的埋葬尸体的方法正在挑战传统的公墓殡葬法。这种环保的埋葬尸体法可以把尸体变成有机肥,用来种植花、草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