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殡葬事业是一项永恒的事业。殡葬资源的有限性与殡葬需求的无限性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殡葬工作能否健康发展,改革能否继续深化,事关小康社会建成和现代化社会建设的大局。各级要以超越时空的战略眼光,未雨绸缪,长远谋划。通过较长一段时期锲而不舍的努力,探索走出一条殡葬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找到着眼长远与抓好当前的结合点。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滨湖区实际,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应着力深化改革,在以下四项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
经过多年努力,滨湖区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公墓建设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滨湖区经营性公墓由区民政局直接管理的有青龙山、梅园、湖景、陈槽湾和乌鹤山等5家。近几年中,在公墓建设的规划、用地、墓地建设标准和公墓墓穴出售等方面,各公墓都能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为了全面提高公墓管理水平,2008年滨湖区民政局专门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公墓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之后的几年中,区民政局针对5个经营性公墓起点不一、规模不一、机制不一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逐步实现“四个统一”,即人员调配统一、财务收支统一、对外形象统一、发展目标统一,使公墓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今年以来,各公墓在规范化管理上又作出了新的探索,制订出台了《滨湖区经营性公墓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公墓服务设施,优化了服务环境,丰富了服务内容,规范了服务规程,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广受社会好评。滨湖区还按照市政府关于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建好回民墓区的指示精神,克服用地困难,投资150万元在青龙山公墓开发出530多平方米土地,实施了回民墓区二区的拓展建设项目。目前,该建设项目己全面完成。...
代内人与人的和合共生与公平发展是生态正义原则的共时形态,主张的是同代人之间在公平地享用资源、公正地担当生态责任、同享平等的和谐共存与可持续发展机会上,实现和合共生。绿色殡葬所倡行的全新的文明与环保的殡葬方式,正是对这一生态正义原则的的坚守。...
绿色殡葬强调人的价值与环境价值的融合统一,这不是简单的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也不是简单的人与环境之间的一种相互需要和相互满足,而是以“主体一一客体一一主体”的新结构为基础,把人的价值与自然环境的价值密切地结合了起来。...
人的需要呈现多样性和多层次性的特征,既有社会需要,又有自然需要;既有低层次的物质生活需要,又有追求高层次精神生活需要;既有人文关怀的需要,又有亲近和回归自然的需要。因此,人的价值应该体现为全面而自由地实现多样性需要的满足。可是,长期以来,人们的需要被简化为物质主义了,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社会的物欲横流,人变成了经济利益的奴隶,一切以物质消费为价值评判的标准,人成为马尔库塞所说的“单面人”。人的自由而又全面的价值实现成了一句空话。即使是到了人生的终点一一殡葬活动中,人依然被物质主义的价值观和工具主义的环境价值观所控制,殡葬的场面、墓地的大小、墓碑的高低、环境风水的好坏等,均成为世人对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评判的依据。因此,传统的殡葬,不仅是消费的异化,也是人的价值的异化。...
肖成龙的《中国殡葬服务的传承与发展》指出,新时期,更要重视殡葬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这是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丧葬服务需求的需要。蔡薇薇的《浅析殡仪服务流程再造》指出,虽然殡葬改革促使了殡葬行业不断进步,但许多地方的殡仪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服务机构的设置不够科学,殡仪服务流程设计得不够便捷、人性化,殡仪从业人员受限于自身素质,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方而有所欠缺。...
殡葬改革,始于1952年。国家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墓葬改革”,要求长远考虑、有步骤地推进火葬场建设工作,推行火化,同时平移坟墓,规划并建设公用墓地,实现墓地集中管理。1956年,毛泽东主席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倡议,所有的人死后都实行火化,只留骨灰,节约用地不建坟墓,这一倡议得到了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及各界知名人士的支持。从此,开启了我国的殡葬改革工作。...
殡仪市场虽己开放多年,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但我国的殡仪专业机构仍与市场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远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群众消费需求。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目前存在的不足,虽然反映出了行业与社会需求方面的距离,同时也说明这个行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改革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经济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消费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在处理丧事的程序要求上和精神需求也随着产生了变化,不再是简单的大众、传统的需求,而是愈发的个性化、多样化。应该说,随着社会经济水平提高和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殡葬服务行业的发展空间还很广,市场潜力值得期待。...
由于受我国文化熏陶,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和初期也崇尚厚葬的传统习俗,长久以来日本的殡葬服务业经营者也是利用死者家属虚荣的心理漫天要价,欺骗消费,而且当时很多从事殡葬服务业的经营者都是幕府的官僚。但随着明治维新主张的全盘西化,旧的习俗逐渐被打破,至1894年的《关于坟墓与埋葬的法律》颁布后,明确规定殡葬行业价格标准由政府主导,自此日本国内殡葬行业暴利的时代彻底结束。日本的殡葬服务业转为正规的企业化模式,在引入现代化的管理观念的同时,各殡葬服务机构在政府的严格监督下进行良性竞争,比拼服务和产品质量来吸引消费,走上了一条蓬勃发展的道路。...
在我国,各级民政部门就是殡葬服务业的管理机构,但殡葬服务的主体一一殡仪馆及墓地陵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由各地民政局下辖的事业单位在经营,同时还对剩余的一小部分民间资本成立的殡葬用品销售店铺实行各种明里暗里的打压行为,这种集管理者、经营者、监督者于一体的殡葬管理模式是造成当前国内各种殡葬乱象的根本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