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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煌霞)记者昨日获悉,自治区民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重新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桂价费〔2009]420号)》,对全区的殡葬服务收费做了统一规范,并规定特困人员以及土葬改革区的农业人口,在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中,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该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还有一部分服务项目消费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消费群体对殡葬消费提出了一些特殊要求。因此,为适应市场需求,殡葬服务单位通过向物价部门进行价格报备和审批的方式,推出了一些特殊服务项日。山于这一部分服务项目的价格受市场因素的影响,所以,相对较高。...
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化,说白了就是要对人民群众基本治丧权利进行保护,然而要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殡葬救助和社会平等,全面充分保障困难及弱势群体,还得在“普通殡葬服务”层面实行减免政策。普通殡葬服务,就是除了基本殡葬服务之外,殡葬服务单位能提供的但又不能违背殡葬管理与改革方向的一些服务项目,通过由物价统一指定服务价格和民政规定救助范围及内容后,根据困难及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减免。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在减免费用后,殡葬服务单位必须强化服务质量,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
刘权在《侨资进入我国殡葬业的可行性分析》(2004)。)认为,垄断经营催生暴利,“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是大势所趋”,鉴于华侨归葬故里愿望、国内华侨公墓的现状,将侨资引入公墓产业在主体、成熟度上都具有可行性。 ...
赵海在《维护公墓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性保障》(2005一文中,以“经营性墓地设施的‘墓地穴位’和经营性骨灰安放设施的‘骨灰格位’使用的转移是通过租赁关系确立的”这一背景下,分析了这种租赁关系中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属,并指出,根据殡葬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趋势,墓地穴位(骨灰格位)租赁使用合同制度化,“将是殡葬服务机构服务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更是一个公平、高效、完善的殡葬服务体系的基本发展方向”。...
程寿在《我国殡葬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安排》(2005一文中认为,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葬式改革,严格限制墓地的占地面积和规定使用年限,减缓墓地扩展的速度,形成墓地的循环使用机制。规定墓区和绿化建设的同比例发展,以确保公墓环境的优化,使公墓绿化成为城市的“绿肺”。...
政府把发展经济和维持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缺乏刚性措施和机制来督促部门配合执法,对殡葬改革应有的宣传和支持力度不大。一方面对开展殡葬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畏惧于传统的力量,不敢大张旗鼓地推动殡葬改革;另一方面对殡葬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全部依靠民政部门去推动殡葬改革,没有调动职能部门的力量。各级党委政府没有把殡葬改革摆上应有的位置,没有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没有制订专门的殡葬改革中长期工作计划,没有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改革的主管部门,在殡葬管理和服务中承担主要职责,发挥主导作用,但现实情况是,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和服务中却存在定位不当情况:...
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殡葬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名词上理解,殡葬文化的定义可以理解为:殡葬文化就是人们在殡葬的观念、殡葬的操作和殡葬实物中所隐藏或寄托的某种“含义”。由此,殡葬文化分为三类形态,即:观念形态(如人们关于殡葬的观念)、操作形态(如吊唁、安葬活动)和实物形态(如纸钱、棺木、墓地等),它们之中都隐藏或寄托了对生命价值的认定、对永生的追求和现实社会的反映。王夫子认为,殡葬是由诸多社会要素(或条件)综合造成的一类社会性操作活动。殡葬活动是民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活动。影响殡葬活动的六大社会性要素分别是:社会精力、社会经济、社会心理、社会价值观念、国家的作用和社会需要。在殡葬领域中经常起作用的社会心理至少有以下九类:永恒心理、归宿心理、投射心理、报恩心理、依恋心理、炫耀心理、攀比心理、宣泄心理、权力心理。在殡葬中,这些心理并非单独存在,而总是以综合形态出现的。对殡葬活动影响较大的五类价值观念,即鬼魂观念、永恒观念、孝道观念、家族观念、等级观念。...
继2020年高峰日首次实行预约祭扫后,杭州市以“便捷、高效、贴心”为前提,对预约祭扫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广纳谏言,举措更合理。先后3次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改进建议,回访群众预约体验,回收有效问卷5000余份。同时,召开由服务保障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群众、媒体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的恳谈会,形成更合理的祭扫保障方案。整合需求,系统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