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G市殡葬管理所作为一个服务机构,服务机构要想取得发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是关键。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公民的法治观念不断加强,对于殡葬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殡葬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问题。我国殡葬执法人员的业务和综合素质相对落后于殡葬改革的发展需要。...
实践中,一般地方殡葬执法是由殡葬管理机构主导,由于殡葬管理机构是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作为委托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并不具有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其必须以上级机关的名义进行执法。地方殡葬管理所执法也需要通过上级批准,其不具有独立的意志以及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因而,殡葬执法的主体其实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笔者通过调研发现,G市殡葬管理所,又名G市殡葬行政执法大队。G市殡葬管理所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执法,必须以上一级的名义进行执法。G市殡葬管理所不享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其不具有独立的意志以及不能够独立的承担义务。当民众对殡葬管理所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是以委托者民政部门为被告,而不能起诉殡葬管理所,这一点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另外,殡葬管理所每次执法时都需要给上一级民政部门进行汇报,造成工作的不便利。经上级批准,一般时间长,流程复杂,不利于殡葬执法的开展。...
G市惠民殡葬政策第一个文件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G市开展节地生态及惠民殡葬实施方案的通知》,Z府发〔2017〕12号,主要内容和实践中的一些实施问题如下:第一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是明确了惠民殡葬的范围,凡G市户籍和持有G市辖区有效居住证的亡故居民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遗体都享有惠民殡葬补贴。G市惠民殡葬针对的是两类,一类是G市户籍,另一类是在G市长期居住的,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实践中笔者通过调研,往往会有户籍信息过期的,比如说逝者家属拿来户籍证件过期,又如逝者是外地人,因为结婚而长期居住在G市,但是却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按照现有的政策法律规定,其就不能享有惠民殡葬的补贴。...
关中农村丧葬仪式中礼物流动体现了关中村落丰富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最明显的特征是血缘亲属、姻亲亲属、地缘关系都向外大范围延伸。葬礼中礼物交换不仅勾连了血缘亲属,同时尽可能联结了姻亲所属的夫家的家族亲属,地缘关系也在葬礼的礼物交换中表现出极大的延展性。关中农村丧葬仪式中的礼物交换将村落联结起来,形成更大范围的社会关系网络。...
服丧指葬礼结束后,亡者亲属还要按照当地习俗在一段时间内在衣着、饮食、起居、出行等方面遵守礼节,以示哀悼。《重修咸阳县志》记载,“祭以七,一七、三七、五七尤重。其后,百日卒哭及小祥、大祥、谭祭,戚友毕至,行拜献礼;惟谭祭多于三周行之,二十七月者最少。”关中农村逝者下葬后的服丧礼主要有一七、二七、三七、五七;百日卒;小祥、大祥等等。当前,关中农民将复杂的服丧礼以“换福”替代。换福一般在下葬后第二天,主要的亲戚前往丧主家庭同孝子孝女去逝者墓地祭拜。...
葬礼是整个丧俗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包括请灵、迎饭、出丧、送葬、下葬。在关中农村的丧葬仪式中,礼物的流动、社会关系的展演都在这些仪式中集中表现。...
丧葬作为社会习俗的一部分,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随着民族间的迁移、融合,以文化习俗的相融取代,也出现了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少数民族被大民族所取代的现象。在中国古代社会,汉族作为最主要的民族,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不断融合少数民族,在文化传播、文化影响、文化发展的总趋势上体现出取代的趋势,丧葬习俗亦不例外,在两千年历史发展长河中,丧俗也先后融合、统一了。...
中国古代帝王之所以重视陵寝的建设及朝拜祭祀的礼仪,无非是作为推崇皇权和维护身份等级制度的一种手段。这种陵寝制度只是为了朝拜祭祀已故帝王而设置的,阴宅的起源和演变则是和当代社会的变革、政局的变动紧密相连的。...
(一)事死如事生 受灵魂不死观念的支配,古人的心目中有两个世界,即活人生存的现实和灵魂活动的阴曹地府,人死犹如搬家,衣食住行不异于往昔,因此,出现随葬、陪葬以及墓室的造型、随葬器物、墓铭等阴间世界器物,以及将现实世界的一切原封不动地搬到灵魂世界。“事死如生”是我国传统丧礼的基本原则。...
殡葬习俗,由于民族、信仰、地区、城乡等诸多不同因素,有着较大差异,表现出多样化丧葬习俗价值取向。用先进或者落后、用文明或者丑陋、用现代或者传统来区分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信仰的丧葬习俗,不是一种客观的态度,也不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多元的民俗民情,不宜以国家意志的形式“一刀切”,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应与传统亲情相抵触。否则,会诱发不和谐的因素,从而使法律法规变得无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