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景观小品往往是一块环境景观的亮点制作,能起到画龙点睛之效果。景观小品既具有实用功能,又具有精神功能,包括建筑小品、雕塑、壁画、亭台、楼阁、牌坊等。但在我国,景观小品常常被忽视其精神功能,粗制滥造,缺乏美感。其实,景观的整体效果是通过大量的细部艺术加以修饰体现出来的,所以说细节很重要。打个比方,就是给一个人做造型,如果他的眉毛修的不合适,那么就会影响整体造型的修饰。因此,景观中的细部、细节处理一定要做到位,做到完美。...
什么是地域性设计,实际上所谓地域性设计,就是基于地域特色的设计。从古至今,我们所看到的一切设计,包括建筑,工业,艺术,甚至还有文学,这一切的艺术设计形式无不蕴含了地域特色在里面。可见,地域性在公墓景观中的视觉传达的重要性。以西安市为例,西安是中国六大古都之一,是中国十三朝帝都,有着盛极一时的汉唐文明,探究西安市城市的历史文脉,主要针对我国的公墓建筑的符号和城市建筑色彩起到直观重要的指引作用,西安市城市规划限定了公墓景观符号。...
主题性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地点、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建筑的主题说明,它必须与这些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点明主题,甚至升华主题,使观众在视觉上明显地感到这一环境的特性,具有纪念、教育、美化、说明等意义。...
1.火化率下降和不稳定的问题。火化率是指实行火葬区域内正常死亡人员与实际火化人数的比例,现实中一定期限内的火化率用该地区实际火化的遗体数占该地区理论死亡人数的百分比来表现。它是衡量一个地区殡葬改革成效的基本要素,也是火葬地区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指标。现实工作中火化率的变化和落差很大,很不稳定,在殡葬改革集中推进、抓得紧的时候,火化率较高,时期一过,马上就有较大变动。体数2012年时最高,正是殡葬改革抓得最严的时期,2011年度,火化率就明显下降,正是因为2011年度,该地区对火化工作没有在2010年度的基础上继续抓紧,从而出现了反复。这些都表明,殡葬改革在农村的开展一直都不够稳定,而且伴随时间的推移,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正在消减,农村殡葬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的困难在不断的增大。...
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词,“殡”一作停框解,一作葬解,“葬”作藏解。殡葬指的是对人的遗体进行处理、保护以及封存的整个过程,属于传统丧葬风俗的最后一个环节。现在的殡葬包括处理死者遗体的方法和对死者的哀悼形式,包括发讣告、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送花圈挽联、出殡送葬、安葬、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丧葬事项。殡葬改革就是从改变传统殡葬的方式为着力点,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并在此基础上,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以期推广和建立一种更为绿色环保、文明风尚的社会主义新民俗。...
死亡的遮蔽在殡葬活动中以消极、被动的方式存在,集中地表现为“死后世界”的塑造。遗体作为死亡现实化的证据成为殡葬活动的专注内容,迷信和宗教也对死亡的现实化证据提出了应对方法,殡葬活动是死亡遮蔽的民俗表现。人类殡葬活动的内在心理机制形成于有意地遮蔽死亡的过程中,该心理机制的社会原理在于:人类个体成熟的成本太高,需要充分发挥个人的社会功用,代际更替获得新的适应性的积极作用被人类社会的分工所稀释。...
在我国许多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殡葬管理机构与殡葬服务单位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突出表现为殡葬管理机构的经费由殡仪馆等事业单位来提供,主要领导人员的职务安排也存在重叠的情况,造成了“在殡葬行业中,政府在市场监督者、市场参与者、秩序管理者三者之间的角色很难准确定位。这样的模式,通俗来说就是在比赛中,殡葬机构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这样的做法容易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容易使殡葬管理机构过多的关注经济利益,难以充分有效发挥应有的管理职能。其次,殡葬管理机构是行政管理部门,而殡仪馆等服务部门是经营单位,二者结合在一起,由一套领导班子管理,容易滋生滥用行政权力来保护经营的现象。逐渐形成了“你不火化不行,我罚你。你不在我处火化不行,无他处。不在我公墓区葬不行,没处葬的殡葬现状。”在殡葬管理及殡葬服务中政事不分,难以同时兼顾管理与服务两个方面的工作,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管理职能为了服务盈利目的而工作,极有可能为了殡仪馆的收入而滥用殡葬行政强制执行权力。...
分析我国殡葬行政强制执行的弊端,不能仅从内部找原因,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殡葬强制执行问题的产生,主要问题就集中殡葬服务领域及殡葬价格领域。虽然在《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中,对于火葬场、骨灰堂、公墓等殡葬设施的数量规划都有着程序上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政府垄断殡葬行业的可能,但是在地方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地方民政部门是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独占经营权”,从而实际垄断了殡葬经营。殡葬服务设施掌握在殡葬管理部门手中,缺乏竞争机制,在现实中,形成了殡葬管理机关修筑的殡葬配套设施利用率低下,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公墓和骨灰堂缺乏管理,荒废现象严重。“殡葬服务工作以命令式的管理服务程序,衙门式的服务机构,使得殡葬服务工作往往缺乏最应具备的人性化和情感色彩。...
新《殡葬管理条例》内容分为六章总共二十四条,在殡葬管理日益复杂化的今天,很难认为其内容充分翔实,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分布情况也不均衡,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殡葬管理涉及的问题很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进行解释;一些概念容易产生歧义,也需要进行解释。”...
当前,我国并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殡葬法。我国现行的殡葬法是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该条例内容只有24条,对殡葬业服务的标准、惩罚机制、管理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没有明确规范,针对当前我国殡葬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参考依据,这就导致殡葬监管部门用“人治”代替“法治气在这一过程中很容易滋生腐败,影响公众利益。我国当前正处于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期,维护社会稳定显得十分重要。而殡葬法规的不健全造成的社会问题直接威胁了公众利益,对保障社会顺利度过转型期起到十分恶劣的影响。殡葬业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社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