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堪舆》所记两子各立门户互不相让事与宋家真实情况不符。首先是宋之普去世时次子年幼并不能独立。据《缄斋府君年谱》记载,宋之普卒于康熙八年(1669)十一月三十日。此时,宋念祖二十八岁,而宋瞻祖只有七岁,两兄弟并未分家。宋瞻祖十岁时与兄子宋先立、宋爱立一起在中村东的私塾里一起读书。十一岁时宋念祖想分家,但是宋瞻祖母余氏认为孤儿寡母难自立门户,所以“长跪请乃止”。宋瞻祖十四岁时,两兄弟才真正分家,“府君十有四岁,先伯父檐州公以食指浩繁决意与府君析异。先大母余太安人亦不复更请,遂浮于中村山庄”。宋瞻祖居中村山庄,宋念祖居长新桥。因此,宋之普去世时,两兄弟并不像蒲松龄所说两兄弟能够各立门户,那也就不存在为争墓地而互不相让致使棺木堕于歧路不得下葬的事情了。

其次下葬时间不符。根据《缄斋府君年谱》记载宋之普于去世后次年康熙九年(160)八月二十六日下葬,虽然中隔九个月的时间,但和死后多年不下葬的情节是不符合的。这事如果放在宋鸣梧的身上,宋之普与宋之韩兄弟二人年龄相仿,倒是可以为此起冲突,可是宋之韩的《海沂诗集》却多次写到了其父宋鸣梧葬于金桥屯。如《晚行九朵莲花山道中》一诗作于顺治二年(1645),诗序中说:“莲花山朗公寺西北先御史中皿邱垄在焉,地名金桥屯。”l4顺治五年(1648)宋之韩作有《金桥屯渴先中7}c墓》一诗也是明确说明了其父葬于金桥屯。那么,把宋之普的事情安在宋鸣梧的身上也是不成立的,不存在二兄弟因为堪舆不合而弃其父于路旁多年未葬的事情。
因此,因堪舆而弃其父的棺枢于歧路多年不下葬这么荒唐的事情在宋家实际上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