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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礼是一个人的最后一项人生仪礼,我国古代汉族极重丧葬礼仪,《礼记·昏义》:“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孟子日:“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传统礼制中程序繁琐、旷日待久的丧葬待遇,只有行过冠笋礼之后的社会成员方能享有,而为疡者举行的丧礼却大为简化。何谓疡者?郑玄注《仪礼丧服》:“荡者。男女未冠笋而死”。又:“年十九至十六为长疡,十五至十二为中疡,十一至八岁为下疡。”按传统礼制规定,以是否行过冠葬之礼作为疡者与成人的分界点,《札记·丧服小记》:“丈夫冠而不为荡,妇人并而不为疡。”《春秋公羊传·禧公九年》:“妇人许嫁,字而笋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汉族古代成人的丧礼遵从“五服”制度,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不同丧服规制,配以三年、一年(期)、九月、七月、五月、三月六种丧期。“五服”制度依据与死者的亲疏差别,对服丧者所着丧服和所行服丧之期等进行了细致、严密的规定。疡者的丧葬仪式,因其未成年,相较于成人就大大的简化。荡服仅有:大功、小功、练麻三种规制,丧期也减配为:九月、七月、五月、三月四种。而且与疡服的三种服饰规制的礼节也有所简略,如:同为大功、小功的丧服规制,为成人服丧期间要“受服”(受服:由重至轻更换服饰),疡服则“无受”。《仪礼·丧服》:“大功布衰裳,牧麻,无受者。传日:‘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绿。丧未成人者,其文不褥’。”而对于不满8岁的疡者,其葬礼更是简化到“无服”,(仪礼·丧服》:“不满岁以下为无服之疡。无服之疡,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疡,疡而无服。”亲人们不再换穿丧服,仅仅着常服进行祭奠。
并非汉族独有此习俗,我国许多民族都有根据死者是否举行成人礼,而为其举行不同繁简程度、形式不同的葬礼的传统。主要分布于闽浙地区的舍族,旧时年满16岁的男子都要进行名为“传师学师”的成人礼,学过师的舍民称“红身”,没有学过师的舍民称“白身”。这一划分与丧葬礼仪密切相关,学师未传代者死后穿红色寿服,其子不能当孝子治丧,要请一为学过师的人代为治丧;学过师已传代者死后穿青色寿衣;未学过师的人只能穿蓝色寿服。故旧时舍民以学师为荣,学师以传代为荣。又如,没有举行成人礼的摩梭人,死后不能进行传统的火葬,不能进人祖先的坟地,也不能供在母屋中的火塘享受后人的拜祭,家人就随便找个地方将其安葬。行过成人礼的人意味着得到了祖先的承认和护佑,也意味着正式加人了家族的成人行列,死后可以加人逝去祖先组成的另一个“家族”,与祖先团圆于另一个世界,所以其葬礼仪式较为隆重。而未举行成人者,未得到祖先的认可,死后则不能加人祖先的行列,故其丧葬仪式较为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