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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扑灭庚辛鼠疫的过程中,官方下令以火葬方式处理疫尸,并颁布了火化的细则,同时修建火葬场所,这些在客观上推动了东北地区近代火葬行业的发展。由于巨大的尸体堆积量需要能够提供完成大批量焚化的场地和设备,黑龙江省于“1911年3月,防疫局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在哈尔滨三棵树一带,创办了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个由政府建立的火葬场,全市鼠疫病死者家属,务将尸体至三棵树火葬场火化。”吉林省“道宪自奉准火葬疫死者以来,修筑极大火葬场一处”,辽宁省据记载“葬地在龙首山东设有焚尸炉。”东北三省相继建成专业化火葬场。看似近代火葬场的出现是此次疫情造成的偶然结果,然火葬场和公墓的出现却是城市社会发展的必然逻辑。近代公共火葬场和公墓的出现和兴起可以节约社会必要空间,保持社会公共卫生。

虽然鼠疫催生了近代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近代殡葬观念的转变与社会文化体系和社会历史实践紧密结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呈守旧与趋新并持的态势。一次突发卫生事件的冲击并不能战胜中国传统习俗的惯性,使得丧葬习俗在一夕间快速转变。于是在“19H年4月中旬以后,随着疫情的消除,哈尔滨历史上这场以牺牲无数人生命财产方才兴起的火葬事业,便迅速销声匿迹。”
即便东北地区火葬事业的生命周期仅仅存在于防疫期间,可是却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它是科学战胜伦理习俗的一次重大胜利,更是近代中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一步,为后期中国近现代卫生殡葬事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