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久安乡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在当地,苗族的很多丧葬文化里已经融人了汉族和其他世居民族的丧葬文化。当地的主要丧葬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一)启洞葬
贵州省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天然的岩洞遍及境内,贵州省的许多民族利用这一天然的条件,在其寨子的附近选择一些合适的岩洞作为人死后的“居所”,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岩洞葬”这一墓葬形式,这种葬法在贵州省的苗、瑶民族中较为流行。由于这种墓葬地址与山崖有关,因此也被称为“崖葬”“崖洞葬”等,史籍上称其为“炕骨”。据当地老人说,在久安敖凡冲的悬崖上,仍有这种岩洞葬遗存,不过从改革开放以后,岩洞葬习俗在当地几近绝迹了。
(二)土葬
土葬是久安地区传统的最普遍的丧葬形式,据调查的资料来看,当地的苗族多持一种说法,即他们都承认自己是从江西迁徙过来,其祖籍为江西三道坎朱氏巷,部分为其他地方,但相距不远。据说,他们在迁徙过来之前,多实行岩洞葬或火葬,自从迁徙到贵州以后,深受当地民族的影响,逐渐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墓葬形式,其中土葬是最为普遍和流行的。席克定先生在其著作中也有类似说法:“贵州各民族的土葬墓,大致可分为七个类型,分别是土坑墓、石板墓、石棺墓、石室墓、瓮棺葬、洞室墓、火葬。”
(三)火葬
火葬也是久安当地传统的丧葬形式之一。火葬的历史较为悠长,正如清代学者刘祖良在其《样阿苗族杂咏》中载:“啾啾冷雨鬼声闻,七尺桐棺一炬焚。底事劫灰烧不尽,灰扬风里劫纷纷。”这体现了少数民族“人死不葬,敛而焚之”的火葬习俗。实际上,在久安当地苗族传统的观念中,只有“死得不干净”的非正常死亡者才实行火葬,但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做出强制规定以后,久安地区多实行火葬,以节约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