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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宅兆即通过占卜之术选定坟墓所在地。墓地的选择不仅对死者,更对生者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人们认为择一块风水宝地不仅使亡者入土为安,更希望能保佑家族平安,为生者带来福音,绵福于后世。卜宅兆之仪在《仪礼》中提及,“凡葬皆先相乃筑之,筑吉乃掘坎。”在下葬之前进行占卜,若显示为吉兆,才可动图掘坟。卜筑一般为墓穴所在地之选择,以及下葬日期。关于吉地的选择《明会典》中有载:“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他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即所谓美地也。”说明当时择墓之依据,环境优美、土壤肥沃草木葱郁者,无战乱纷争者为吉地也。卜宅兆体现了人们对于死者能安居地下世界的美好愿望,更寄托了生者对未来的美好期待。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明清时期上到皇室,下到平民百姓均要进行卜宅兆之仪,这与当时大肆迷信风水不无关联。《清文献通考》中即有记载雍正帝择风水宝地之事:“泰宁山太平峪万年吉地,实乾坤聚秀之区,为阴阳和会之所,龙穴砂水,无美不收,形势理气,诸吉咸备等语。肤览所奏,其言山脉水法,条理分明,询为上吉之境。”本择孝陵、景陵之旁,但因堪舆之人认为无地可建,故而放弃,但最终仍择环境优美、山脉河流分明之地,即“美者”之地以安葬之,足以体现风水之说。品官时则亦是,祝文即可体现当时信奉鬼神之说:“告于司土之神,今为某官某营建宅兆,神其保佑,稗无后艰。”①即对于土地神的祭祀,有破土之说,体现当时迷信思想,即土地神对其的庇佑。故因风水之说,使人们争相葬于风水宝地,以致后人因卜日卜地之说延误葬期,形成停丧不葬之象。
穿扩也叫治墓,即在卜宅兆完成之后,丧家命人营建坟墓之仪。营建坟墓在时人看来是让死者在地下有容身之处,居有定所,体现出事死如生的观念,将死者死后的世界当作生者来看待。营建坟墓之时,规格各有不同,也可体现其观点。
《明史》载“乃择地,三月而葬。告后土,遂穿扩。”即卜宅兆之后进行穿扩,《钦定大清通礼》中有记载士庶人的坟墓大小形制,士“填坟,周三十步,封高六尺。”庶人“填坟,周十八步,封四尺。”以上对于墓葬仪制之规定,反映出古代等级观念之深,事死如生观念更加强烈。穿扩礼体现了深刻的等级观念,阶级更加的明显,等级越高面积越大。
临汾地区明清时期均有卜宅兆之记载:《明莞浩封庆祥县君墓志铭》:县君卜吉葬于新莹,豫期请志。余按状而志之。《明寿官周公偕孺人姚氏合葬墓志铭》:周子道辈将扶母姚孺人框,卜嘉靖辛酉七月九日,启先翁六合之扩而衬葬焉,礼也。先期麻衣绿带……六合以谨厚承之卒能循规蹈矩,不坚先献,命名曰孝。
《明故镇国中尉荆山公墓志铭》:凤轩于万历丙午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安屠郡城东北祖莹,卜吉宅兆,扶公枢并任母、韩母归葬焉,预造予卢,丐予铭志其墓。
《皇清勃授登仕郎候选州吏目荣御千史宴廷宪姜公暨原配范孺人合葬墓志铭》:于乾隆五十六年三月十九日卯时,以微疾双于京低,享年八旬九岁,令嗣扶框归里,亲友迎祭者,夹道不绝。至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十八日酉时,卜葬于牛眠之吉。公自幼至京,娶范孺人,本京卫千总讳宏钦公女先公卒。至是亦弃归合葬焉。
《严宜人墓碑》:四月十四日,现因资斧乏缺,无力归葬,暂卜莹兆。
《王楠墓志铭》:卜是日吉,并答两孺人扩合葬焉。
《李仲良墓碑》:厥后卜莹于村之东南,北有空山路之枕,南有龙山为之拱,西有山水属之环绕,川山之秀、造物之精、咸于此地,为之兆矣。
《举人郭象贤墓志铭》:孺人生于乾隆三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卯时,终于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卯时,享寿六旬有一。兹卜吉本年四月二十六日酉时,将扶框而合葬焉。
其中既有对下葬时间的占卜,称之为吉时,更有对葬时地点的选择,山水环绕之地,这么多对于卜日卜地的记载,足以说明临汾地区深深迷信风水之说,堪舆之风之盛行。以至于过度重视风水导致停丧不葬现象的出现。
《安泽县志》有记:“按葬者藏也,古人所谓卜其宅兆,乃孝子重亲遗体,令他日不为城邑沟渠耳,岂籍以求福哉,风水之说纵或有之,亦当遵三月而葬之制,若泥信阴阳淹枢不葬,殊失孝子重亲之意。”时人认为卜宅兆即是为了让死者的尸体不至于流落在沟渠之中,选择合适的墓葬地点也能体现出对死者的孝顺之意。并提及“淹枢不葬”,时则安泽县并无此恶习,但能证明当时有的地区存在此种情况。《翼城县志》中记载:“初终不沐浴,三月不殡耳。”即是古礼规定仪制中不合礼之处,庶人一般三月即进行下葬,然翼城地区三月不下葬则是违礼之处。更有临汾平阳府中所载“寄埋”之仪,即临汾地区明清时期人多因迷信之故过于追求堪舆之说导致的下葬日期无法确定,故而先将死者暂时埋于野外,待占卜到合适日期才将其进行下葬,这就造成了少则数月多则数十年的停丧不葬情况。“泥信堪舆由来己远,卜地卜日,动经数岁,其能卓然,不惑者百无二三。父母既残,即择日暂行营葬野外,谓之寄埋,葬期远近无定期断,无淹枢于家者。”虽是寄埋仪式,但并未有淹枢之行为。现今临汾地区仍然有卜宅兆之说,在一城地区更有“十不葬”之说法,一不葬粗顽块石;二不葬急水滩头;三不葬沟源绝境;四不葬孤独山头;五不葬神前庙后;六不葬左右体囚;七不葬山冈缭乱;八不葬风水悲愁;九不葬坐下低小;十不葬龙虎尖头。即古礼中的卜吉地之说。而卜日流传至今也相对变得简单,从对死者的小硷、大硷、封棺、破土直到殡葬等都要择吉日时辰,以图吉利,旧时看好日以长子、长娘生辰八字为据。殡葬之日,只要对他们无大碍便是好日,当然择日一般也兼顾其它兄弟以及亡人,而必以长子为主。现多为三至七日进行下葬,虽流程仪式己经简化,但仍受风水之说的影响。
临汾地区穿扩仪式在现存记载中记录不多,故而根据实地调查进行研究墓葬形制。确定墓葬地点之后进行祭祀,也就是祭祀土地神,现今人多称之为“破土”。动土时要避开太岁,意为不能在太岁头上动土,认为如不破土会给家人带来灾难。行动土仪式需要专门人员进行破土,破土之人将由阴阳先生根据年龄、生辰、属相进行选定,破土仪式之前需要进行祭奠,焚香、奠酒、鸣炮。四起三拜即完成祭奠仪式。穿扩之时在墓穴周围撒上五谷,意在驱邪。墓葬形制现在多为青砖所制,古时候多为“八卦坟”,这与《明寿官周公偕孺人姚氏合葬墓志铭》所载:“周子道辈将扶母姚孺人枢,卜嘉靖辛酉七月九日,启先翁六合之扩而衬葬焉,礼也。”六合有异曲同工之妙,说明明清时期临汾地区仪制多实行八卦坟,只是现今因简化而慢慢消失。《霍州县志》记载:“不停枢期曰卜葬以木为掉,发葬最深,坟高数尺,不营治略封焉。”表明当时建造的坟墓一般是很高的规格,墓穴挖的也比较深。具体的尺寸并未详细阐明。有待进一步的考证。然现今墓穴一般深度3.5米左右,高度1.4米为宜,宽度两棺一般1.7米左右。可作为明清时期穿扩的参考。翼城县“葬时绍绅之家多穿隧道。”更是具有独特性,隧道因在山中开凿,费时费力,且并不符合吉地之规格,因史料记载有限,现今丧葬仪式也无此旧俗,故具体原因不能明了。
临汾地区明清时期的卜宅兆以及穿扩仪式记载数量远多于初丧及治丧之记载,足以证明临汾地区明清之际对葬礼之重视,因人们对于坟墓寄予了深厚的期望,希望在择墓地之时,好的墓地能将福社绵延于后世,更是因为早在春秋时期形成的墓祭仪式对人们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故而人民重视卜宅兆、穿扩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