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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墓园的定义,国内外的文献资料尚未有明确、清楚的界定。《现代汉语大词典》取其字面意思解释为有坟墓的园地。我国于2002年12月1日实施的《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对墓园作如下解释:园林化的墓地。该标准将墓园纳入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明确墓园除了基本的殡葬功能之外还具备生态、休闲等其他功能。日本学者将墓园定义为具有服务设施的景观型墓地,属于城市绿地系统中的一部分。
笔者通过阅读有关文献,综合归纳认为墓园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墓园是指生者为死者建立的各种形式和规模的墓地,即cemetery。狭义的墓园指的是人们在葬地营建具有园林外观、殡葬功能的境域,该境域不仅为逝者提供安息之地,还供生者在其间凭吊感怀,它是殡葬文化与园林文化结合的产物,即cemetery garden。本文研究的墓园为广义墓园。
墓园特征
墓园作为一种古老的纪念性场所及殡葬文化的物质载体,具有鲜明的纪念性、时代性、地域性及文化性特征。
(1)纪念性
墓园产生的本质是人类情感延续的需求,它作为一个生死对话,承载记忆的场所,具有强烈的纪念意义。死亡虽然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但死亡并不意味着逝者与生者的关系就此终了,生者通过为逝者建造墓园,举行各种丧葬礼俗来延续与死者的关系,从而达到心灵的慰藉和情感的释放。
(2)时代性
墓园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相当长的时期,不同历史时期的墓园都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反映当时人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发展水平,因而具有时代性。例如,我国封建时期的墓葬形制就体现出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战国时期对墓葬形制和墓园内所栽的家树均有相应的礼制规定,《礼纬·含文嘉》云:“天子坟高三初,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栗;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可见在当时,坟的高低与军树的种类与死者的身份有着密切关系。而在如今这个倡导人人平等,呼吁社会和谐的时代,墓园内的墓穴设置和服务设施安排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观念。
(3)地域性
人类在必须遵守一些生存的共同规律之外,以国家和民族为单位而言,在一定范围内会有一些自己独特的文化个性,每个国家、民族的殡葬文化都呈现相应的地域特征。因此,不同国家、民族建造墓园的方式都各具特色,墓园内的景观构成要素均体现出不同的地域文化和民族信仰。
(4)文化性
墓园是殡葬文化的物质载体,它能够反映建造时期民众的殡葬观念和殡葬习俗,在墓园里,我们可以解读每个时代的文化特征,解读不同地域的风俗人情,解读每一位逝者生命历程中的文化点滴和人生感悟。
中西方墓园沿革概述
殡葬行为的产生和墓园的发展是人类生死观、价值观的物质化体现。从自然人类学的角度考虑,墓葬是人类智能提高到一定阶段,对遗体进行有意识处理的行为。从文化人类学角度讲,墓葬作为一种文化心理现象,最初起源于人的生物本能—对生的留恋、对死亡的恐惧。恩格斯曾经说过:“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结构,并且受到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灵魂不死成为人类殡葬行为起源的精神起点。
(1)西方墓园沿革概述
古代西方人在灵魂不死观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死后灵魂可以升天的观念。在最早的奴隶社会,个人崇拜和阶级形制体现在帝王陵的建造上庞大而宏伟,如埃及的金字塔就是一个死后灵魂可以升天观念的象征。
古罗马时代,罗马人很早就意识到在城市中心埋葬死者是多么的不卫生,他们也深知为死去的人划定一个地区的重要意义,部分居民实行火葬,将骨灰存放在一种被称作“科洛姆巴利乌姆”的建筑里。这种墓所一般建在城墙外,有的建在两座城市间的交通干道沿线,而且通常是在地下。一个墓所可能单独属于一个富裕家庭,也可能属于殡葬协会,该协会为所有会员举办规模适当的葬礼,来回报他们每月交纳的会费。一座科洛姆巴利乌姆可能有几层高,还有楼梯和阳台,可以容纳一千个骨灰瓮。墙壁上开凿出成排的小壁完,通常是半圆形的,也有正方形和长方形的,有时还装饰丰富的花饰、植物或动物纹饰。
中世纪的西方社会无不弥漫着基督教教义的气息,对于基督教的信徒来说,死亡是人生旅程中的一段,并不是人生的幻灭,也不是人生的终结,死亡是开启通向永生之门的钥匙,是美好复活的开端。基督教中关于死亡和复活的思想使西方人对死亡表现出一种平静甚至真挚的态度。并认为将遗体埋葬在教堂附近是一种福社,教堂是离主最近的地方,是美好复活的捷径,因而中世纪西方的墓园多以教堂墓地的形式呈现,位于城市中心,墓穴围绕教堂布局,其排布按死者的地位高低从教堂内部向外延伸。中世纪的西方墓园反映出一种强烈的宗教热情和阶级等级观念。
18世纪,随着科学文化的进步,墓园的形态有了新的发展。一方面,社会意识的改变影响着殡葬观念:自然科学的发展和人文主义思想的盛行改变着西方人的世界观,人文主义思想主张个性解放,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和宗教观;提倡科学文化,反对蒙昧主义,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肯定人权,反对神权,摒弃作为神学和经院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拥护中央集权,反对封建割据,这是人文主义的主要思想。另一方面,工业革命带动城市发展和人口扩张,死亡人数逐年增多,教堂墓地拥挤不堪,卫生条件恶劣,影响城市环境。于是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政府关闭教堂墓地,墓地开始从城镇中心分离,迁移到市郊重新规划布局,集中建立公共墓园(公墓),采取公益性政策鼓励公众在此埋葬故人,公墓作为一种新型的面向公众的殡葬服务设施应运而生。公墓由政府或私人企业家负责经营、管理,具有公益性、经营性的特点。公墓中的“公”字强调和突出了它的公共属性以及自由、平等意识。显然,一个城市的公墓在法律意义上应当属于这个城市市民的公共空间,是每一个城市公民都可以自由观览和自由进入之地。公墓是人文主义思潮和近代工业革命的产物,是社会进步与文明演进的产物。
进入19世纪,城镇的迅速扩张使得位于郊区的墓园再次被纳入城市中。因公墓长期位于市郊疏于管理,环境破旧,卫生条件恶劣,己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人们便开始寻求一种更好的方法来协调生者与死者的共存关系,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念来改造和建造公墓,使公墓成为人们喜爱的追思缅怀和休闲之地,并帮助人们更好的认识城市珍贵的丧葬文化遗产。公墓不仅是承载城市居民处理殡葬事宜的主要场所,亦是展示城市文化的窗口,代表了西方大众的景观审美品位,如著名的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和俄罗斯圣女公墓,均是当地著名的旅游景点。同时,公墓的设计和建造也越来越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艺术家以及风景园林师的重视,公墓的设计形式趋向多元化发展,如何协调公墓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如何更好的保留城市自然、人文风貌,成为西方公墓建设的方向。
总体而言,早期的西方墓园与原始宗教和个人崇拜有关;中世纪的西方墓园则与宗教信仰和教义相关联,表现出宗教性和阶级性;自十八世纪工业革命之后,在民主、平等的意识以及科学的生死观念的影响下,西方的现代公墓更强调它的公共属性,它不仅为城市当中的每一个居民提供殡葬的场所,还为生者提供舒适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