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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是墓志铭的主要材料,墓志铭大都直接在石头上雕刻。买地券讲究“丹书”,在有关买地券的历史记载中,真正的买地券要用红朱砂书写,如“葬家听术士说,例用朱书铁券”,明确说明买地券当用红朱砂书写,朱砂写字,字迹容易脱落,不易保存,因而目前所见的买地券中用朱砂书写的字迹己经难以辨认。正是由于材质和书写方式的限制,在考古出土中的墓志铭的数量远多于买地券,虽然买地券不易保存,但是从买地券的“丹书”书写方式上可以看出买地券作为具有迷信色彩的随葬文书的特质。

“丹书”在鬼神文化中具有镇鬼祛邪的效果,“河南有鞠圣卿,善为丹书符勃,厌杀鬼神而使命之”可见“丹书”符文可以起到镇压鬼怪的效果。如《熊氏十七娘买地券》:“朱书前券,死魂无乱。”此券文中认为用红朱砂书写可以起到亡魂安宁的作用,这种用丹书书写买地券的方式符合买地券用来镇墓、解注,付于亡者收持,在通往阴间的道路上斩鬼怪保亡人保护土地安全的要求。
除此之外,“铁券丹书”还具有盟约的作用,盟书多用丹书书写,象征约定不容改变的稳固性,因而盟约用“丹书铁券”,买地券用“丹书”书写便是看中了“铁券丹书”所体现的稳固性。在买卖关系中,与鬼神进行交易,亡人处于弱势地位,用“丹书铁券”能够保证这种契约关系的稳定性,也能保证亡人的权利不受到鬼怪的侵犯。如《王佛女买地砖券》:“有丹书铁券,事事分明。”券文强调用红朱砂书写,券文的内容就能清晰明了,不容篡改。并且丹书铁券书写代表具有神秘的沟通作用,如果鬼神不遵守规定或者不能保证亡人的合法土地权利不被侵犯,则会受到惩罚。在与鬼神立买卖契约的过程中,丹书铁券所起到的约束和稳固的作用必不可少。
总之,墓志铭与买地券采用了不同的书写方式,买地券独特的“铁券丹书”的书写方式,其实暗含了买地券具备的镇墓、解注等独特的功能,也凸显了买地券和墓志铭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