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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资料的分类方式
在殡仪馆的骨灰寄存档案管理中,要明确具体的文件资料分类方式,这是开展该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对于分类标准的设定方面,相关地区发布管理办法,确定了殡仪馆的文件资料分类模式,也就是年度二级分类法。因为各个地区的殡仪馆档案一般都会以不同的归属类型所存在,比如殡仪馆主要是利用遗体火化作为主要的档案管理模式,而公墓主要是通过遗体安葬档案和骨灰安放作为主要管理模式,所以相关文件应该看做是一级分类要素,然后在该类别之下需要设置年度、月份、日期等要素,具体就是为了能够有效的通过整个殡葬档案的建设,形成具备时间特点分类档案管理模式,同时还应该伴随着殡葬服务工作的进行形成整体,根据年、月、日的顺序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然后可以落实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

针对档案年度分类的方式,管理文件中也有明确的规定,要保证遗体火化时间和遗体火化证明中的记载时间是一致性的,遗体安葬和骨灰安放年度,应该以初次签订安放合同时间作为标准,之所以不把实际安放的时间作为标准,是因为从协议签订到最终的安放会有明显的时间差,如果通过合同时间确定,为今后的考察和管理提供基础。很多殡仪馆都会存在续签的情况,所以骨灰寄存档案的存放分类记录,要将初次签订合同作为时间点进行记录。
(二)殡仪馆骨灰寄存档案的整理方式
各个殡仪馆都要按照民政部发布的《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具体的工作,明确具体的骨灰寄存档案整理方式。各个单位考虑到自身的特点,做好整理模式的优化与控制。比如在档案整理阶段,可以根据年份、日期、存放时间全部记录,然后分格存放一个死者,这样使得后续的管理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使得殡仪馆档案管理可以有序进行,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