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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殡葬社区网络,从社区自组织和志愿者服务两方面推动殡葬社区参与。对我国广大乡村而言,殡葬社区网络就是红白理事会。需要指出的是,在乡村社区自组织方面,家族组织能够有效促进殡葬社区参与,因为参与殡葬活动被认为是家族成员的基本义务并受到严格的社会约束。但是在城市(镇)由于家族组织不复存在,殡葬社区网络应依靠社区自组织,成立殡葬委员会。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自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参与殡葬活动,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殡葬社区参与,有效协调社区社会关系,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进一步促进社区建设。

志愿者服务是推动殡葬社区参与的重要途径。对于志愿者服务建设,应该从社区外来设计。可以通过志愿者组织与殡葬社区网络的连接,形成制度化的殡葬社区参与。在志愿者参与的过程中,志愿者可以通过社区服务获得一定程度的死亡教育,丧家可以得到社会支援,包括人力支援、情感支持等。当然,在一些乡村,也可以试行这种志愿者服务,这种尝试应该在殡葬社会观念层面对乡村居民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