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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流离,汉代以来的厚葬风气有所衰减。《晋书》卷二十《礼志中》载:“魏武以礼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豫自制送终衣服四筐,题识其上,春秋冬夏,日有不讳,随时以敛,金洱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晋宣、景、文帝等亦皆“敛以时服,不设明器”,“江左初,元、明崇俭,且百度草创,山陵奉终,省约备矣”。“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崩”,“孝武帝太元四年九月,皇后王氏崩”,皆停选挽郎,下诏“终事唯从俭速”。《宋书》卷十五《礼志二》载:“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诏亦停选挽郎。”在皇室提倡俭葬的情况下,整个社会也形成了俭葬的风气。

如《晋书》卷九十一《杜夷传》载其《遗命》:“角巾素衣,敛以时服,殡葬之事,务从简俭,亦不须苟取矫异也。”《梁书》卷五十一《刘敲传》载其《革终论》列举俭葬的例子:“张奥止用幅巾,王肃唯盟手足,范冉硷毕便葬,奚珍无设筵几,文度故舟为停,子廉牛车载枢,叔起诫绝坟陇,康成使无卜吉。”可见当时俭葬已然成为普遍的社会习俗。究其原因,除了自身的节俭观念及社会动荡之外,还与对死亡、对丧礼的认知有关。刘敲认为“形虑合而为生,魂质离而称死”。人的形质与神魂结合即为生,分离即为死。可见“形也者,无知之质也;神也者,有知之性也”。“及其死也,神去此而适彼也。神已去此,馆何用存?速朽得理也。神已适彼,祭何所祭?祭则失理。而姬、孔之教不然者,其有以乎卜··…欲令孝子有追思之地耳,夫何补于已迁之神乎?”死亡之后,形神分离,形无知无灵,已为弃物,理应速朽。而之所以祭祀亡魂,不过是为了行孝追思而已,于离去的神魂并没什么作用。所以葬礼要“剪截烦厚,务存俭易”,只要“无伤世教”即可。顾宪之亦持此观点:“出生人死,理均昼夜。生既不知所从来,死亦安识所往?延陵所百‘精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所不之’,良有以也。”虽然认为有神秘的精魂之气,但人死之后,精魂离体,只剩骨肉埋于地下,所以也没什么可怕的。人的生死变化,亦即精魂与骨肉的离合,就像昼夜更替一样,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所以他说丧礼“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哉?”“丧易宁戚,自是亲亲之情;礼奢宁俭,差可得由吾意。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丧礼是为了追怀哀思,不在于祭品的丰奢,只要能致哀感怀有所凭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