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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葬在中国历代丧葬习俗中占主导地位,是中国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先秦儒家所倡导的孝道观,对隆丧厚葬伦理观念的形成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把孝贯穿于父母生死的全过程。“事死如生,事亡如存。”对待死者要用与对待生者同样的态度。从帝王到寻常百姓,丧葬活动的礼仪活动都是最隆重、最费时的,如小硷、三日大硷、搭建灵堂、做七、出丧、出殡等等。古代规定要“持丧三年”,父母死后,子女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婚嫁,不预吉庆之典,服丧官员必须离职,称“丁忧”。先秦儒家孝的含义及其在社会、政治方面的延伸,使得孝在社会上、政治上的作用显现出来。

厚葬的两个重要标准:一是,逝者的棺和撑。“撑”是指棺材外面套的大棺。按照周代关于丧仪的规定,天子要用二撑五棺,诸候用一撑三棺,大夫用一撑二棺,士用一撑一棺。二是,逝者的坟墓。据考证,殷商时的墓葬没有坟丘,但至周代以后,开始因爵位尊贵的高低有了不同规模的坟。《白虎通·崩亮》:“天子坟高三初,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栗;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由此可见,坟的规模和树的种类随着逝者的身份地位而变化。
古代的厚葬丧仪演化至今,就是中国百姓对“豪坟大墓”和“繁缉丧仪”的热衷,也逐渐形成了隆丧厚葬伦理观念。厚葬会带来很多不良影响,浪费土地、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也浪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守孝等旧习俗。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每年我国死亡人口约为742.2万,对坟墓规模的追逐,必然会出现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北京市丰台区思亲园骨灰林,建了五个“亭子墓”,每个“亭子墓”占地6一7平方米,起价就100万,最贵的甚至高达200多万。门头沟区万佛华侨陵园也存在百万级的家族墓地。可见,豪坟大墓在北京殡葬市场并不罕见。受隆丧厚葬伦理观念的影响,殡葬消费者重视传统丧葬仪式,使得隆重的丧葬仪式历久不衰,而对于绿色殡葬产品和服务接受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