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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察火化率全国倒数第二的云南省的殡葬事业时我们发现,许多地方乱埋乱葬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有蔓延趋势。个别贫困地区尚有几万家坟墓,一个县范围内有几十万家坟墓,还有一些县有活人墓1000多家。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全省几乎都存在“二次土葬”即遗体火化后再装棺土葬的现象,并且这种情况已占到了火化遗体的20%以上。究其原因,一是一些风俗认定土葬才能入土为安,二是一些经营性公墓收费过高,贫困家庭难以承担,便将亲人骨灰葬在自留地里。我国首部殡葬绿皮书《中国殡葬发展报告(2010)》透露,在2005年全国平均火化率达到53%的峰值之后,几年来,全国平均火化率持续徘徊在48%左右,情况不容乐观。对于我国火葬率下降的原因,绿皮书表示,近年来,中国社会上对火葬的质疑屡见于媒体,对火化率的降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种现象说明,推行火化如逆水行舟,不进即退。”

同时,由于火葬制度的推广和大规模实施,随之而来的环境、能源问题也开始摆在了人们的面前。我国的火化制度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当时我国的工业化程度较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还表现得不明显。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的能源消费和环境承载压力凸现。一方面,能源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成为世界上能源消费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形势下,在构建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主题的社会中,火葬行业的垄断孽生品更是背离了和谐社会的宗旨,引发种种我们尤其需要冷静审视火葬制度并对这种丧葬方式的利弊重新进行科学的量化评估。一些火葬厂采用价格较低的重质、劣质燃料油如重柴油等作为燃料,由于这些燃料粘度高、热值不稳定,导致燃料燃烧不完全,燃烧后产生更多污染物,对人居环境和全球气候都有负面影响。
就节地的效果而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土地资源的稀缺感越发的强烈,因为如前文所述,尽管火葬较之土葬已经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与实施火葬每年仍旧有至少1万亩土地资源被用作墓穴来使用,通过火葬来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的作用正变得越来越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