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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诺斯等人提出的制度变迁理论基本框架,构建我国殡葬制度生成的殡葬制度演进机制框架,我国殡葬制度变迁是由于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国家效用最大化与个体在适应新路径的行为交互的动态演进过程。他们出于节约社会成本的目的共同促进了殡葬制度的生成,其生成过程受到要素享赋、社会文化、大众对新制度路径依赖的约束。

新中国建国后,形成以火葬为原则的殡葬制度,是对以前殡葬制度中的一次创新,但新制度在其变迁演进生成中尤其特定环境条件与约束,殡葬制度在有限条件下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定的环境条件与约束。在中国殡葬制度的演进中,现有文献大部分从管理、社会以及政策适应性角度进行了分析,我国殡葬制度主要是由政府强制性的建立,因此维持费用也是非常巨大的,存在着比较大的交易成本。一般意义上,殡葬制度的交易成本是殡葬制度的运行费用。这些持续发生的费用,以及制度中与政治组织有关的费用,构成交易费用。实践中,为实施殡葬改革所投入的土地、物资、资金、劳动力、社会信息等要素,政府需要与大众、殡仪服务经营者等多个主体缔结一系列契约。这些契约安排的厘定与执行,以及协助合约的法律、风俗、制度的形成,都有交易或制度费用。因此,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依赖强制性路径变迁的殡葬制度的形成必然受制于交易成本大小的约束。卜文将从殡葬制度演进逻辑框架中的各个因素入手,分析殡葬制度演进过程中的动因及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