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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必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当前全国殡葬工作存在的问题于去年底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今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殡葬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需要我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经省政府批复我市重新划定火葬区。我市现行火葬区是1984年划定的,只限于城区、郊区、高新区范围。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殡葬改革步伐,2011年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重新划定我市火葬区的请示(长政〔2011〕121号),2013年9月省政府予以批复(晋政办函〔2013〕111号)。我市火葬区从原来的城区、郊区、高新区扩大到所有县政府所在地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火葬区扩大后殡葬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需高度重视,尽快全面启动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
三是我市殡葬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目前我市殡葬工作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火葬区范围小,火化率低,目前火葬区火化率为37%左右,全市火化率仅为9%左右,远远低于全国 49.5%及东部地区90%的平均水平,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浪费了大量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抬头,重硷厚葬、奢侈浪费现象滋生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损害了党和政府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这些现象堕待予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