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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殡葬改革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大家都有责任和义务把这项工作抓好。各级政府、各单位要把殡葬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殡葬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作为本部门义不容辞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责,积极配合,狠抓落实。市政府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区县要相应成立机构。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各区县政府一把手是殡葬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所辖区域殡葬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区县、乡镇(街道)要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抓殡葬改革工作,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领导小组督促抓的良好格局。

(二)要切实搞好协调联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明确殡葬改革工作中部门(单位)职责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管好自己范围内的人和事。城管、交通、交警、国土、林业、工商、物价、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敢打硬仗的态度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共同参与、环环相扣、整体联动,增强执法效果。殡葬改革工作己经有法可依,还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法工作中若遇到阻力,要从各有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集中查处殡葬改革违规事件。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抓紧抓好殡葬管理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做好工作的先导和前提。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把党和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宣传到基层,让全体市民了解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去年市政协对殡葬改革组织了专题调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殡改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执行殡葬改革法规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发了通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自查,狠抓落实。要广泛宣传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好处;宣传火葬是当今最好的遗体处理方式,是人类进步的标志,对于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作用。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单位,要积极为殡葬改革抓好宣传,提供舆论支持。
(四)要切实抓好殡仪服务。殡仪馆是生者为逝者举行悼念的场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它是殡葬事业单位的主体,承担着满足社会丧葬的消费需求,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殡仪馆的生存与发展的责任。市殡仪馆及慈利、桑植殡仪馆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达到建设宾馆化、环境园林化、设施现代化、管理科学化要求。用优美的环境、合理的价格、周到的服务、规范的管理来吸引丧户到殡仪馆办丧事。尽可能满足不同需求等次的要求,真正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慰藉。武陵源区也要尽快规划建设殡仪馆。在条件比较好的乡镇和村,要把规划和建设公墓区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坚决制止乱葬滥埋现象。不仅要努力抓好城市殡葬改革,同时也要积极推进农村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