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是安葬为人民大众利益而牺牲的烈士所建,作为爱国教育的基地,具有教育意义,人们对此没有恐惧心理只有崇敬心理,前来瞻仰的人们非常多,将现有人民公墓与烈士陵园相结合的资源共享行为,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墓消除人们的恐惧感,同时与革命烈士为邻,无形中提升了公墓的价值,让公墓的人文气息得到发展。如北京1930年创建的的万安公墓—北京最早的城市公墓,将人民公墓与李大钊墓相结合进行建设。
2)休闲空间的拓展—公墓与公园、植物园相兼容
墓园既要安葬死者,也应该为活着的人提供休憩、郊游的场所。城市公墓作为城市绿地系统中的其他用地,与城市公园、植物园等之间存在着一些同元素的联系。因此,将墓园想公园化发展,并朝着两种方向发展:第一种将墓地向园林化,公园化发展,将城市的贫乏用地转变为园林,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与空间,丰富城市的绿地系统。如:北京的天寿陵园、美国的花园公墓〔AmericaGarden cemetery—奥本山公墓(建立在rasr年)是美国第一座“花园公墓”,排排的墓穴会被草地覆盖,并散布在树和花之间。第二种将城市公墓融入公园和植物园中,将公园和植物园中可利用且不宜植树的地块或者边角地块用为城市公墓用地,提升公墓人气的同时大大增加了公园、植物园的收入与游入。一定程度上大大的优化了土地利用,增加了土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银川植物园的松鹤陵园、北京植物园里的曹雪芹故居与梁启超家族墓。
3)生态系统的承载—与生态林地、风景旅游用地相兼容
我国的墓地多要求建立在城镇郊野的荒山废岭或者贫瘩地区,以削弱因建造公墓而造成的植物破坏,同时为实现资源优化与最大化的综合效益,墓地这种滚动式的开发建设模式与生态林地建设存在互通性,因此倡导公墓与生态林地相兼容,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局部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给城市人群带周末郊游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