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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民政局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全面实施“五项保障”,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绿色殡葬、惠民殡葬、文明殡葬”品牌。经过两年努力,全州火葬区火化率、入墓率由2018年底的48.6%,27.13%提高到2020年的两个100%,殡葬基础设施实现了火葬区划定全覆盖、殡仪馆全覆盖、经营性公墓全覆盖、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以州长为组长的全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全州10县市成立以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任“双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县(市)乡 (镇)主抓、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领导机制。在全面落实禄丰县“4+3”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市又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即:县 (市)委书记、县(市)长“总包”全县(市),县(市)委常委“挂包”各乡镇,处级领导“分包”各村,科级领导“细包”各村民小组,干部职工“直包”到户;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五包五定”挂包责任,全州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县(市)乡 (镇)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10个相关配套文件,构建“l+N”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整治措施,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推进殡葬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群众主体和符合政策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群众充分参与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公墓选址、公墓命名上下功夫,提高公墓安葬的吸引力和群众的认可度,使群众自愿进、主动进,有效促进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组织纪律管理内容,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十个严禁”和丧事报告制度,建立丧葬违法行为信息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强化资金保障。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惠民殡葬补助列入财政预算,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足额保障殡葬改革资金。2019年、2020年全州投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及惠民资金约1.06亿元(其中:中央4371万元,省级651万元,州级1846万元,10县市投入资金38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殡仪馆改扩建和惠民殡葬补助。全面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省州各补助资金20万元的基础上,各县市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投入在100万元左右。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不断提高殡葬惠民补助标准,农村群众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各县市平均补助标准达3000--4000元。2019年、2020年全州共减免非财政供养人员遗体运输费、火化费1203.5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556.37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办理丧事的负担,着力解决“丧事难、丧事贵、死不起、葬不起”等问题。
强化人员保障。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州级新增殡葬管理所(执法队)人员编制7名,10县市增加殡葬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共117名,殡葬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殡葬服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实行“四化标准”,即服务程序标准化、服务项目系列化、服务标准规范化、服务收费公开化。为提高殡葬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全州累计90多人参加了云南省殡葬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并取得了从业资格证。
强化宣传保障。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殡葬改革“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情用心用力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持续不断开展宣传,2019年以来共印制发放宣传资料897314册,拍摄殡葬改革宣传纪录片3集,进村入户动员群众约79.5万人次。同时,通过召开户长会、党员会,制作殡葬改革花灯小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进行广泛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