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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丧礼流程之外,传教士在文字表达上也格外注意,以免混入本地邪教之礼的称呼。在《临丧》的“牌位”中,规定不能在牌位上写“神”和“灵”,“上不必用‘神’、‘灵’、等字”、“径写‘显考某公之位’或‘显姚某氏之位’。”。该提醒其实在情理之中,中国人所谓的“神”与“灵”的确有超越世俗的含义,故被传教士们禁止。在另一栏中,加入“行述”的格式要求,即“行述式”。两者放在一起,形成一栏。“行述”是对死者生平的概述,传教士们在“行述式”中规定了天主教文人的行述格式。其中主要强调死者天主教教徒的身份,如“辛邀主宠安终”、“自某年奉圣教、昭事天主、述其现孝子孝孙,皆奉天主”等,在诛文中表达自己的天主教徒身份,其核心还是以护教、宣教为主。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临丧》中删去牌位上的“神灵”和在诛文格式、内容上的要求,与“礼仪之争”的起源,关于天主的译名争论相关。但这类有关文字、称呼的歧义在《临丧》中涉及的都不多,耶稣会的传教士们对此的态度较为宽和,只做提醒,究其缘由,还是“礼仪之争”拖的战线太长,争论重点也从译名争论转移到祭祀仪式上,关于此方面的讨论可能就此被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