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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的火葬己经不是伟人们倡导的那种纯粹的火葬而实际上是火葬加土葬的二次葬法。首次火葬是尸体减量化,减量之后多数将骨灰入土埋葬,树碑立坟头。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第一次火葬,尸体借助燃油高温焚化后转变成两大部分物质,碳化后的骨灰(灰份)和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恶英(P巩)类等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二恶英是严重致癌物。据有关专家粗略统计,假如一具尸体重60公斥衣服鞋帽被褥重5公斤,用巧公斤柴油焚化后,可生成2 6-3 0公斤骨灰,其中直接进入大气的飞灰约为0 65- 0 70公斤,飞灰中含有相当数量的二恶英溶胶颗粒物,每具尸体有害气体排放量约为77- 77.4公斤。
就目前情况春中国的火葬厂大约有1500家,近5000座焚尸熄年约焚烧尸体400万具,按照该数据计算年可排放含二恶英的有害气体约308- 313万吨生成骨灰约11.1- 11.3万吨。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焚尸后的骨灰进行第二次土葬时又要占用
大量土地,保守地说墓地占1平方米墓地之间要留有一定间隔,集体陵园内要铺路,设立管理办公室等累加后,每座墓地平均占地约3平方米若按400万具尸体的骨灰计算,每年需占用土地(包括山地、良田、荒野)1200万平方米如果出现了类似浙江永康荆山夏栋村民1700人建公墓2000座那样的怪事情}e死人所占用的土地就会远远超出这一数据。
现行的所谓火葬实属二次葬,其费用应该等于火葬费与土葬费之和。以大连市2005年度为似每具尸体的各项火葬费用之和约为3300元每具尸体骨灰的各项土葬费用之和(包括购买墓地、刻碑、修坟等)平均为67 00元(平民情况)。两项合计为10000元。从而证叽现实中的火葬在经济上是得不偿失的。
火葬除上述弊端外,还存在如下问题:1.违反“入土为安”的传统伦理观,}h使代际关系疏远感情淡滇 2丧失了一种文化遗存载体和历史传承渠道失去了后人对前人的古文化研究机遇;3不能为法律取证保存根据,犯罪分子可借机焚尸毁证,企图逃脱罪责;4不能为医学研究保留标本失去了对中老年人骨质酥松等疾病研究的机遇;5形成了燃料燃烧的无效能耗一年无形中消耗燃料油约615380吨;6不能使人理智而科学地回归自然破坏了地球生态环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