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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对生命的理解十分广泛,佛教的众生平等是宇宙间一切生命的平等。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是佛家的根本观念。佛教对于宇宙中生命本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佛法生命观中。“法”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也是佛教的最高真理。根据佛法,无论是生物还是人,都存在于普遍的生命之法的体系内,生物和人的生命只不过是宇宙生命的个体化和个性化的表现。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人类必须遵循生命之法,维护生态环境,促进自然的和谐,多做保护自然和拯救众生的善事,才能消解自己的恶业。佛教还认为,生命主体的存在是依靠自然界的健康存在来维持的,人类只有与自然环境融合,才能共存并获益,除此之外不能找到别的生存办法。罗尔斯顿把生命看作“流”,他认为,人类的生命是浮于以光合作用和食物链为基础的生物生命之上而向前流动的,而生物生命又依赖于水文、气象和地质循环。在这里,生命同样也并非只限于个体的自我,而是与自然资源息息相关。我们及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在自然中生长和积累起来的。因此,佛教认为,世界是由组成它的事物和事件相互渗透的网络整体,人和自然应走向融合、协调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