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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生命”与“死亡”,如何看待“死亡”,从根本上决定了对殡葬活动本质的理解,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礼仪符号的具体形态。儒家对死亡持一种平实自然的态度,这种平实自然的态度,直接影响了国人对生命价值、生命意义建构的模式。《论语》中有段对话,常被引用:“季路问事鬼神。子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日:‘敢问死。’日:‘未知生,焉知死?”’在生死问题上,孔子的生死观不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的探究,而是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探究。那么,“未知生,焉知死”的释义就是,不知道生的意义,就不知道死的意义,“死的意义只能由生的意义去解释”。人既有生物体意义上的生命,又有精神意义上的生命。

事实上,儒家正是在对生的意义的追问中去阐释死的意义,更加注重对“生”的谋划,推崇通过现世对集体和社会作出贡献达至精神的不朽。而超越生物体意义上的死亡,关键体现在提高道德和人生的精神境界。儒家传统认为,道德比生命有更高的价值,因此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建立在这样生死观之上的殡葬活动,就不是徒具形式的遗体硷葬,而是具有实现生死超越、给予国人终极关怀的深刻内涵,而这一终极关怀是“兼具返归本原、发扬人生之道神韵的终极关怀”(张岱年,1993)。从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再到共产党人“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革命生死观,道德、理想、信念高于生命的价值一直绵延不绝,构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终极关怀体系,也造就了刚健进取的民族精神。但这种“以生释死”的价值追求,一度被“隆丧厚葬”的形式所遮蔽。新时代的生死观应该倡导和弘扬“以生释死”的价值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