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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习俗源于殡葬文化,文化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更深刻、更根本。因此在农村的殡葬改革中,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葬式改革上作表面文章,更应从深层次的殡葬文化变革上着手。为使农村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在殡葬改革过程中,我们应把殡葬改革的生态研究和农民的心态研究结合,既要考虑到中国传统殡葬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又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

1.知识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构建正确的生死观文化。殡葬方式是由殡葬观念决定的,而殡葬观念则是由人的生死观决定的。为此,殡葬文化建设首先应破除人们对死亡的封建迷信观念,教育农民树立正确的厚养薄葬的生死观。具体做法是:一是加强知识教育,特别是要让农民认识到死亡就是生命的终结。二是从孩子抓起,在学校教育中大力推行生命教育,帮助青少年从小开始探索与认识生命的意义、尊重与珍惜生命的价值,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在生命教育中尤其要强化生死观教育,要让孩子们坚定对老人生的关注比死后的隆丧厚葬更有价值,更能体现人文关怀,并以此监督成年人。三是利用基层组织在农民中广为宣传生命教育,教育农民学会如何善用此“生命”与怎样更好地“生活”。
2.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构建“以人为本”的孝文化。社会道德决定殡葬方式,殡葬方式是社会道德的集中反映。传统殡葬文化是以孝道为核心理念建立起来的,“孝”的原则性要求,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指向,但主要是三点:一是“死要全尸”才是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保全亲人遗体,不火化谓之孝。二是“人土为安”是为孝。遗体即使火化了也要将骨灰土葬,这才是孝。三是隆丧厚葬谓之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由此可见,农民眼中孝的核心是强调对给予自己生命并把自己养育成人的血亲的尊敬与尊重。既然如此,那我们何不对传统殡葬文化中的“孝”进行与时俱进的扬弃,重新赋予它时代内涵呢?一是开展关爱老人活动。教育农民孝要孝在生前,生前对老人的孝才是真孝。如发挥各乡政府、村委会和老龄协会的作用,多举办以关爱老人生活质量为目的的活动,把后辈对老人的孝心放在阳光下晾一晾,以舆论导向转变为村民爱老的自律或他律行为。二是开展殡葬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孝的内涵中宣传死后接种绿色殡葬理念。三是完善厚养薄葬的利益导向机制,乡政府辅以适当的经济扶持和经济罚款。四是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孝敬老人。
3.借助主流新闻媒体,营造现代殡葬氛围。殡葬方式是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反映。30年的改革开放,农村的生产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农民的生活方式变化不大,对传统的殡葬观念触动不大。伦纳和施拉姆认为:现代化的预兆与大众传播媒介暴露程度之间关系密切。荷马保也发现:解决山区落后的主要方法是为村落引进外界的生活、态度与知识,而收音机、报纸和影片是最有效的工具。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儿方面努力:一是由于农民文化娱乐的主流媒介是电视,了解外界的窗口也是电视,而农村一般没有有线电视,能够看到的是中央一台、省台和县台,为此,可以利用新农村建设中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科技文化下乡等活动,增加现代殡葬内容,拓宽农民殡葬文化信息的接触面,让农民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殡葬文化信息,接种绿色殡葬文化。二是借助村里的广播、墙报、标语和专栏等,在村里人流集散地积极宣传现代殡葬信息,营造现代殡葬氛围。
4.用传统土葬直接接种绿色殡葬。殡葬文化的根本意义在于纪念,而葬式仅是殡葬文化的一种载体。由于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因此在农村殡葬文化的构建中,我们应考虑到农民的文化心态,正视农民对殡葬改革的不同理解。“既然国家法律全盘替代乡村习俗,并不能完全实现国家的政权建设,不能达到法治的目的,甚至有时还会适得其反,那么我们就应该反思这种‘替代模式’。……在使用‘替代模式’而又未达到预期目的的时候,是不是也考虑一下把已有的乡村秩序‘上浮’,使其‘合法化’,进而来实现法治?”让村民“以自己的文化逻辑为基础而逐步走进现代,就比较不会受到现代化进程的折磨”。为此,我们可以对农村传统土葬进行与时俱进的扬弃,将“入土为安”、“死要全尸”的殡葬理念直接接种绿色土葬,倡导村民将自然状态下不经过火化等特殊处理的逝者遗体用低成本、可降解的环保材料制成的袋、罩等硷或覆掩后深埋地下2.5一3米,使遗体进人自然界物质流动的良性循环过程,地面不起坟头,植树以为纪念。相信在尊重汉民族土葬习俗的前提下,农民更愿意认可和接受这样的绿色土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