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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机制不合理
县城基本殡葬服务的价格形成和调节的机制不合理,致使面临财政危机的殡仪馆抬高其他殡葬服务的价格来弥补亏损。同时殡仪馆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机构,靠自身经营保证单位日常的运作与服务,同时还要发放员工工资以及水、电、油等价格上涨导致殡仪馆成本增加,政府补贴也不足,给殡仪馆带来很大经济的负担,并且业务量越大,亏损与经济压力也越显著。

与此同时,丧户在殡葬服务中是属于信息劣势的弱者,因亲友离世,带有悲痛的情绪,再加上需要立即处理逝者的丧事,时间紧迫也不会对殡葬服务中各项收费进行过多地讨价还价,殡仪馆提供价钱较高的服务和产品,而丧户却无法拒绝只能接受。
(二)殡葬服务单位管制职责不明,权责不匹配
殡葬服务单位员工人数较少,各部门的职、权、责分工不清晰,导致服务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职责不明,办事无门。两个职能相近的部门在处理同一事件时互相推脱责任,办事效率低。第二,权责不匹配,员工执行力不高。服务单位因权责不匹配,导致管理不科学,对员工工作缺乏监管,面对失误犯错的员工只要不损失自己利益就睁只眼闭只眼,使得有个别员工服务态度差质量低,工作成效不高。
(三)顶层设计不健全
顶层设计问题以殡葬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划条例的匾乏与过时为主,使殡葬服务公益化受到阻碍。首先,殡葬法规明确了城镇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主体与群众,但是还没有涉及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建设,责任主体的缺失造成了规划难以在农村地区布局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局面。其次,殡葬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以及监督等各个环节主要有民政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参与其中,使殡葬设施的管理闭环,也难以保证公益化的有效实施。
(四)受社会风俗习惯影响
宋元时,中国人对殡葬形式观念就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制,明清至今,中国殡葬习俗成了儒、道、佛的合体。人们给殡葬添加了许多宗教迷信的色彩,认为对逝者的安葬好坏同生者的福祸密切相关,丧葬逐步神化。首先,烧纸焚香祭拜之类的旧俗难以改掉,认为鲜花祭奠是对逝者的不尊重,逝者在另一个世界无法生存等,因此清明节等节日,县城百姓习惯用焚烧纸钱等方式的来缅怀逝去的亲人。其次,“厚葬薄养”,追求面子讲究排场的思想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因对长辈生前没有好好照顾的遗憾,百姓们在亲人逝世时都采取“风风光光”的殡葬方式。实惠的“绿色葬丧”、“科学葬丧”却被认为“不守规矩”而被抛弃,树葬、海葬等更是被忽视。
百姓受社会风俗习惯影响,传统观念过重使殡葬文化失控,同时中国殡葬服务文化经济化程度深,在浓厚的死亡禁忌下,殡葬服务几乎亡失了精神性的礼仪教养,掉落到物质性的生存竞争中。丧亲者在殡葬服务过程中扮演着决策、协调与执行的角色,往往不是他人所能替代的。当前,大部分百姓缺乏专业的生命教育与精神辅导,极易在殡葬服务过程中出现紧张与压迫感,甚至引发出各种争执与冲突。
宽甸县民政部门曾有选择地对20个镇的殡葬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有2531名死亡人员,遗体火化率达100%,但有70%的人的骨灰实行了装棺二次土葬,仅有县城内的居民没有装棺二次土葬的现象。
二次土葬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形成“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是受传统文化“入土为安”和“落叶归根”农耕文化的影响。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以及祖祖代代生活在土地上使农民对土地有着十分深挚的情感。有不少人都深信人死后,灵魂去了天堂或地狱,并且大部分人认为必须将逝者土葬才是最符合规矩,逝者才得以安息,后人才能够健康长寿,致使花葬、树葬、海葬等生态葬法推广方案难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