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逸静园玫瑰园欢迎您!买墓地提前一天预约,免费上门接送看墓!
全国咨询电话:021-34501526
天逸静园玫瑰园公墓
天逸静园玫瑰园公墓

天逸静园玫瑰园公墓新闻动态新闻动态

天逸静园玫瑰园公墓殡葬文化

首页 > 新闻动态 > 殡葬文化

殡葬用地的选择受法律调控较弱

来源:2024-12-24 07:44:29

    为规范农村殡葬用地实践,我国制定了《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但这些法规的实施除依赖民政部门等行政机关的宣传和引导外,还需借助村庄中有益于村庄治理的力量。并且,自颁布《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村民自治以来,基层政府放松了对乡村事务的直接管理,乡村治理主要依靠村民自治来实现。而村民自治的实现是村庄中多种力量平衡的结果。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浦东公墓,

            169.jpg

    在东部和中部丘陵地区以及西部相对不发达的平原地区,家族正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多种力量中较为重要的一种。农村殡葬用地相关法规要产生规制作用就必须寻求家族的支持。虽然,从逻辑上看,家族是一种准公共权力,是国家制度供给不足时的一种制度替代。但通过家族发生作用的法律规范也必然因家族观念的影响而使其调控能力大大降低。如笔者对江西省G市A村考察发现,该村在籍村民依姓氏分为3个家族。这些家族虽未成立家族组织,但其以血缘为纽带表现出了较强的“派性”。并且,该村的村委会主要由村主任和两名委员构成,而这三人分别来自三个不同家族。亦即,该村的村民自治主要依靠这三个家族而实现。因此,农村殡葬用地制度也必然需要依靠这三个家族落实。但在农村殡葬用地制度的落实过程中,村委会虽然对相关法规进行了宣传,并依照地方民政部门的要求申请了公益性殡葬用地,但其申请的公益性殡葬用地并未实际使用。这表明,这类农村地区的殡葬用地选择虽受法律调控,但法律对其调控能力较弱,难以发挥实际效果。